会跟着我一起离开。”
罗斌脸色一沉,冷声说:“顾弘巍,你别太自信了。”
“罗斌,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顾弘巍笑容依旧,问的很轻松。
“我想说的是,这么多年是我一直陪在瑾绪身边,而你只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过客,最多算是一个发小,你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在乎你?”
罗斌嗤笑,表情露出得意之色,继续说:“时间会改变一个人,瑾绪现在不是当初你认识的那个人,你知道他现在的兴趣爱好吗?你知道他现在身边的朋友都叫什么吗?你知道他平时喜欢去哪里吗?关于这些我都可以回答你。”
“哦。”顾弘巍淡淡地答应一声,拿起水杯抿了一口,“就这些?”
罗斌放松自己靠在椅背上,扬扬自得:“他工作的时候很认真,做事绝不马虎,业余时间喜欢看球赛,喜欢的球星是麦迪,有健身的习惯,每周末都会去健身房三个小时,他还喜欢长跑,每年举办的春季马拉松都会报名参加,有一次得了第三名,是二零一......二零一几来着...”
“是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号北京举办的秋季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顾弘巍不急不慢的帮他回忆,停顿几秒,继续说:“绪绪因为中途救了一条流浪犬,所以耽误了时间错过冠军,虽然惜败,不过那条小白狗陪他跑到终点,对了!小白狗取名叫顾胖胖,现在还活碰乱跳的在姚家大院养着。”
说到‘顾胖胖’,顾弘巍露出溺宠的无奈,开始回忆姚瑾绪的过往,缓缓道:“绪绪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不是洗漱,而是望着窗户对面发呆半个小时,吃早餐千万不能有煮鸡蛋出现,不然他会当场呕吐,坐车的时候他喜欢坐在副驾驶位置,不然会有晕车迹象,晕车药他只吃‘保利’牌子的,因为这是我当初为了他随身携带的药品。还有,他最喜欢吃的不是这些菜,而是路边的小吃摊,尤其是烧烤,不过他总是自己偷偷吃很少有人知道。他喜欢喝红酒,但是最忌讳的就是西班牙汤迪干红,他一口都不会喝,因为酒里独有的烘烤味让他觉得很难闻。他确实蛮喜欢打高尔夫的,但是跟你一起的次数屈指可数,唯一的一次还是碰巧遇到,绪绪自从有了大侄子就很少再约人打球。他不喜欢下了班直接回家,而是去工体附近的静吧转一转,心情好会点一杯‘蓝色知音’,心情不好会换一杯‘破镜重圆’,但是十点之前司机会准时接他回去。晚上临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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