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这一秒开始,你就最好时刻准备好,我十倍百倍地把我受到的一切,全部通通都还给你!”
这话当着警察老师的面,当着林弘方本人说出来,简直就是恶毒了。而且还是出自这么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嘴里,在场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头。
但是林暮亭现在作为一个受害者,还没有犯什么错,警察又不能把他怎么样,只能警告似的开口,“林暮亭同学,我们是按照法律法规做事,林弘方也得到了法律的惩罚,学校也处罚他了。他打了你,还把你的戒指扔到了下水道,是他不对,可他受到了该有的惩罚了。”
受害人被打了,难道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地还回去,才能算是公平了吗?按照这么说,那天底下的警察法律还拿来干什么,建了那么多的监狱都是用来好看的吗?
※※※※※※※※※※※※※※※※※※※※
emmmm,第一次写耽美,据说收藏500才够得到入v的标准,以偶这篇文目前的收藏来看,大概也就做个梦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