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入秋的天,一个生了病的孩子,不病死,也该冻死了。钱从海却命不该绝,哭了一天一宿,竟还有口气,村长见他长得又可爱又可怜,于心不忍,便抱回了家,试了些偏方,竟让钱从海硬捡回了一条命。
从此,钱从海在村里,吃着百家饭,穿着百家衣长大。
从小寄人篱下,尝尽了人间冷暖的钱从海,明显比同龄的孩子更会察言观色,做事也成熟谨慎。
钱从海十几岁便进城打工,做力工、运垃圾、通下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一次意外,让他邂逅了一个名叫何素姗的城里姑娘。
何素姗与他曾经见过的乡下女孩完全不一样,气质优雅,皮肤白皙,还穿着最时髦的波点连衣裙,简直像个公主。何素姗家境优越,甚至是某国营工厂的正式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