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靖雯的脚瘦长的,长得很秀气。
她今天因为结婚配了高跟鞋,脚指头有一些红红的。
陆绎的大手握住她的脚,帮她揉了揉:“疼吗?”
孟靖雯摇摇头:“没事,习惯了。”
女孩子爱美,穿高跟鞋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你以后可以尽情选择自己想穿的鞋子。不穿高跟鞋也可以。晚礼服也能配低跟的。”
陆绎补了一句:“反正在我心目中,你天下第一美,你怎么样穿,我都觉得好看。”
孟靖雯都习惯陆绎说话的方式了。
这个男人,总是喜欢把好听的话挂在嘴里。
陆绎替她套上拖鞋,牵着孟靖雯的手走进室内。
客厅房间到处都被精心布置过了,双喜字到处都有贴,充满了喜庆的味道。
沙发的座垫也套了红色的垫套,就连抱枕,也是红色的亲亲的俩个小人图案。
入目所及,红,就是红。
陆绎抚额:“这一定是我妈的手笔。雯雯,你如果不喜欢,到时我会换掉。”
孟靖雯摇摇头,说:“不会,我觉得挺好。”
俩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一些不习惯。
孟靖雯是因为平常忙惯了,像今天这样,什么事情都不干,还有点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