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表情,林颐真的以为他是要推她去做电灯泡。反正自己没有什么源,还不如跟着高瑞文,能赚上点儿钱补贴家用。除了当电灯胆这一点,从其他角度来看,这也算是一件美差。
与车里轻松的氛围不同,办公室里的低气压让几个秘书有些摸不着头脑。和往常一样,大家到高瑞文的架子上拿了几个杯子喝咖啡,高瑞文却一反常态:“这是我平时喝奶茶的杯子,不能用!”
几个秘书面面相觑,平时高瑞文的杯子约等于公司公用,高瑞文什么时候计较过杯子怎么用的?真的要计较起来,几个秘书还想找他算算前几天用过的杯子丢在桌面上繁殖青霉素的事。
老板开了口几个秘书也无话可说。不过几个秘书一直认为最近他们的老板不太正常。
ada拿了资料准时出现在律师楼,最开心的要数高瑞文了,毕竟ada到和林颐不同。最近这单案子真的是给了高瑞文一个很好的表现机会。
要说这单案子,情节算不上多复杂,无非就是一个年轻人在去世之前立了一份遗嘱,要求他的朋友替他管理全部的遗产,并且每个月给他的父母一点生活费。等到自己的父母去世之后,据的遗产就全部归这个朋友所有。不过,他的父母却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的眼里,这个朋友联合当时的律师,还有医生,逼迫自己的儿子签下了这份协议书,讲来讲去也都是围绕着。这份遗嘱在签署的时候是否是死者自愿签署的。死者的这个朋友来找ada,希望能快点解决这单案子。
如果是往常,这个案子一定无聊到了极点,只要找专家证人一堂堂的打下去就算万事大吉。
高瑞文拿着卷宗一页一页的翻看了一遍,虽然他知道该怎么做不过她始终不明白,之前档案里面记载的已经很清楚了,实在是找不到什么证据证明这个朋友诓骗了死者。如果按照遗嘱里协定的来看,就算死者的父母活到70岁,这个在现代算不上长寿的年纪,这个朋友很有可能占不到便宜,反而还要亏上一笔。
既然如此,死者的父母又什么理由把他的朋友告上法庭呢?看过了之前的一些资料,他的父母除了是他的父母以外,对死者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不闻不问。难道只因为父母这个身份,就认为自己可以理所当然的继承,死者的全部遗产吗?
相对于替死者患病期间上下打点的朋友,这对父母真的是做得够多了,好歹死后还记得有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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