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备御林军,很容易造成踩踏事件。
按照往年惯例,得到最多仰慕的,当属探花郎。
这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习惯,殿试结束,总是最好看的那个进士被点为探花郎,久而久之,探花便成了容貌俊美男子的比称。
今年不一样,一甲三人都是年轻男子,可温钧的容貌俊挺清隽,明显超了探花郎三分不止。
当进士们踏马游街,刚一上路,便听见路边传来了惊艳的呼声,随后数之不尽的香囊鲜花纷纷落下,其中六成砸向了温钧。
更有那想要引起状元郎注意的女子,手里拿着青枣、枇杷,狠心往温钧身上扔。
温钧正在和身侧落后半个马头的探花郎陈子安说话,没有防备中了一招,眉心微拧,立刻反应过来,顾不上说话,眼疾手快地躲避了另一个果子。
探花郎陈子安哈哈大笑。
温钧无奈:“陈兄还有脸笑我?”
“这是温兄皮相之罪,陈某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陈子安解释一句,笑得愈发幸灾乐祸。
他知道,若不是皇帝爱重温钧的才华,又想要这六元及第的名头,这探花郎之名肯定落在温钧身上,而他的名次也能顺延往上一位,拿个榜眼之类的,所以对于百姓们为自己报仇的举动,十分的喜闻乐见。
说着话,陈子安身手敏捷地接住了一个往温钧身上扔的枇杷,用手擦了擦,吭哧一口咬下,满足道:“甜!再多多地砸才好。”
温钧无语,不再和他多说,专心地躲避突如其来的果子。
状元郎高坐枣红马上,身披绶带,面如冠玉,气质温润优雅,遇见探出来的杏花枝头,修长手指轻捏抬起,一举一动皆可入画,即便是躲避果子,也带着入骨的优雅。
一日之间,不知道迷了多少闺阁女子的眼。
街道尽头的一家茶楼二楼,季明珠在舅母的陪伴下,站在窗边眺望渐行渐近的游街队伍,目光落在温钧身上,再扫一眼周围狂热的女子,咬牙切齿:“夫君好受欢迎。”
二舅母扑哧一笑,拍了拍她的肩:“傻丫头,再受欢迎,也是你的夫君,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