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模样。
金黄色的枫叶,在他们城市很奇怪,秋天落一次,深冬还落一次。
仔细想想,他和程彻在一起的日子,是从去年冬天开始的,经历了暖冬、生机盎然的春天,如今过了炎夏,又快要到银杏叶落满地的世界。
仔细想想,一转眼竟然已经快一年了。
好像做梦一样。
他这一辈子,第一次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久,每一天都觉得不再孤单。
真好。
“这是你们重逢的那天公园里掉的银杏叶,小程哥捡了留作纪念的。”半晌,看他始终发呆不说话,齐危揭开了谜底,“怎么样,小程哥骨子里也是个很浪漫的人吧?”
程彻:“……”他其实,还真不是个浪漫的人。
更不习惯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人说他这种人浪漫,偏过头去。
赵清嶺则愣住了,像是突然忘了客厅里齐危的存在一般,跑过去就紧紧抱住了程彻:“彻彻……”
可下一秒,却又突然开始闹:“呜啊,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你跟齐危说都不跟我说?!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关系变得那么好的?”
齐危扶额。
行吧,这都能醋,学长如今真心没救。成天看着既废兮兮又降智,和之前美国的那个他认识的人间妖孽仿佛是两个人。
算了,本来就是稀有生物,奇怪也很正常。其实最近每天的观察日记其实还挺有意思的,就是狗粮有点撑。
……
那只小盒子里的每一件东西,在别人眼里都是破铜烂铁。却全部都是程彻这些年最重要、最珍贵的宝物。
全部、全部都跟赵清嶺有关。
笔是赵清嶺高中送的,鞋带是赵清嶺高中时给他的球鞋上拆下来的,扣子是他送的衣服上剪下来的,至于那本保存良好、看起来还很新的《基督山恩仇录》,其实也是……
赵清嶺:“我借给你的,真的?我怎么不记得?”
程彻心想你能记得什么?你那个时候天天跟个散财童子一样,送出去、借出去的东西隔天就忘。不过是一本书而已,你能记得才有鬼。
当年,就是因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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