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明确的处罚条例。有句话叫做穷山恶水出刁民,这种山沟里头,娶不上媳妇买媳妇,生不了孩子买孩子,大家压根不觉得这是犯法的事情,在他们的观念里头,人买回来了,命就是他们的了!跟他们讲道理,讲法律,那都是没用的!
尤其,像是白家那一块,一个村里头近百户人家,起码有三四成干过买卖人口的事情,还有一半算是帮凶从犯,真正无辜的大概只有不懂事的孩子,总不能一整个村子都抓起来,因此到头来,只能拘留几天,说服教育,再罚点款,还得把人放回去。
就算是以故意伤害的罪名,但是在现在人们的观念里头,大多数人还觉得,家庭暴力不算什么故意伤害,大家都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至于最开始媳妇是买来的这种事,许多人的观念就是你们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了,就算按照法律,那也是事实婚姻了!
总之,具体判罚什么的,是非常难办的,搞到最后,除了罪证确凿的人贩子,其他的差不多都是和稀泥!
白家这边才从拘留所放出来,就听说自家女儿带着媳妇跑了,还在那里暴跳如雷,要警察将人抓回来,结果干脆又被抓了回去继续拘留。
哪怕是沈露,也不想再听到那里的任何事情,自己那个所谓的丈夫白满囤对她来说就是个凶手、qj犯,至于前面两个儿子,一直也没真的将沈露当做是mama,就是当做是家里的老妈子,动不动就是呼喝辱骂,气不顺拳打脚踢也是有的,再者说了,他们都已经成年了,还能要求沈露对他们有什么抚养责任不成!所以,沈露只想当做这些人压根不存在,再也不想提起。
至于沈弥月,就算是她的前身对于那个家还有什么感情,在她看来,什么生养之恩,她都已经还回去了,如果日后白满囤年纪大了,没有生活来源了,她也可以按照如今的法律,暗示打赡养费,至于更多的,那就没有了!总不能让她继续养着一家子吧!沈弥月当年在祖巫里头算是脾气最好的,但是,她可不是什么不分好赖的圣母。
沈露跟父母相认了,沈建兵和孟小琴看着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老的女儿,简直是心都要碎了。伤心归伤心,人能够回来就好,只是,就算是受害者,被拐卖也不是什么好名声,因此,沈建兵与孟小琴迅速将为了女儿能够找到家而租的铺子给转手了。因为他们回迁的小区周围多半也是熟人,担心这些熟人问起来,再次让女儿受到伤害,老夫妻两个直接将回迁的房子挂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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