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沉思的东西是毫无根据的!我贫弱的心对真理的爱好也是那样地缺乏热情。我对自己说:“我为什么要辛辛苦苦地去寻找那并不存在的东西呢?道德上的善全属子虚,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官能的享受。”我们一旦丧失了使灵魂快乐的欣赏能力,是多么难于恢复啊!要是从来就没有过这种能力的话,要想具备,那就更加困难了!如果一个人竟可怜到没有做过一件使他回忆起来对自己感到满意、而且觉得没有白活一生的事情,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缺乏认识自己的能力;而且,由于他意识不到什么德行最适合于他的天性,因此他只好一直做一个坏人,感到无穷的痛苦。不过,你相不相信在全世界能够找到一个人竟堕落到心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为善的想望呢?这种想望是这样的自然和愉快,以至不可能永久地阻止它的产生;而且,只要它留下了一次快乐的回忆,就足以使它不断地呈现在我们的心中。不幸的是,这种想望在起初是很难满足的,一个人可以找得到千百种理由来违背他心中的倾向;不必要的谨慎把他紧紧地束缚在“自我”的范围内,要越过这个范围,是必须要有巨大的勇气的。为善之乐就是对善举的奖励,一个人要配得上这个奖励,才能获得这个奖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道德更可爱的了,但是,为了要发现它的可爱,就必须照它去实践。当我们想拥抱它的时候,它开始就会象神话中的变幻无定的海神,幻化出千百种可怕的形象,只有紧紧抱着它不放的人,才能最后看出它本来的样子。
爱弥儿(第五卷)第四节
如果没有新的光明照亮我的心,如果真理虽使我能够确定我的主张,但不能保证我的行为,不能使我表里一致,那么,我便会由于受到倾向公共利益的自然情感和只顾自己利益的理智的不断冲击,终生在这二者取一的绵亘的道路上徘徊,喜欢善,却偏偏作恶,常常同自己的心发生矛盾。有些人想单单拿理智来建立道德,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哪里有坚实的基础呢?他们说,道德就是对秩序的爱。但是,能不能够或者应不应该把这种爱置于我对我自己的幸福的爱之上呢?我倒是希望他们给我举出一个又明白又充实的理由,说明一个人宁愿这样做的原因。实际上,他们所谓的原则,不过是一种文字的游戏罢了;因为,我也可以说,罪恶也是对秩序的爱,不过这种秩序的意义是不同罢了。哪里有情感和智慧,哪里就有某种道德的秩序。不同的是:好人是先众人而后自己,而坏人则是先自己而后众人。坏人以自己为一切事物的圆心,而好人则要量一量他所有的半径,守着他所有的圆周。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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