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的福利的。那么,为什么好人要损自己而利大众呢?难道说牺牲生命也为的是自己的利益吗?毫无疑问,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但如果不谈道德问题的话,是可以用私利去解释坏人的行为的,这样一解释,别人就不会再进一步问个究竟了。这种哲学是太可怕了,因为它将使人畏首畏尾地不敢去作善良的行为,它将使人拿卑劣的意图和不良的动机去解释善良的行为,它将使人不能不诬蔑苏格拉底和诋毁雷居鲁斯。这样的看法即使在我们中间有所滋长,自然的呼声和理性的呼声也会不断地对它们进行反驳,决不让任何一个抱这种看法的人找到一个相信这种看法的借口。
我不打算在这里讨论形而上学,因为它超出了我和你的理解能力,所以讨论一阵实际上也得不到什么结果。我已经向你说过,我并不是想同你讲什么哲学,而是想帮助你去问问你自己的心。当举世的哲学家都说我错了的时候,只要你觉得我讲得很对,那就再好不过了。
为此,我只要使你能够辨别我们从外界获得的观念跟我们的自然的情感有什么不同就够了,因为,我们必然是先有感觉,而后才能认识;由于我们的求善避恶并不是学来的,而是大自然使我们具有这样一个意志,所以,我们好善厌恶之心也犹如我们的自爱一样,是天生的。良心的作用并不是判断,而是感觉:尽管我们所有的观念都得自外界,但是衡量这些观念的情感却存在于我们的本身,只有通过它们,我们才能知道我们和我们应当追求或躲避的事物之间存在着哪些利弊。
对我们来说,存在就是感觉;我们的感觉力无可争辩地是先于我们的智力而发展的,我们先有感觉,而后有观念。不管我们的存在是什么原因,但它为了保持我们,便使我们具备了适合于我们天性的情感;至少,这些情感是天生的,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就个人来说,这些情感就是对自己的爱、对痛苦的忧虑、对死亡的恐惧和对幸福的向往。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肯定说人天生就是合群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变成合群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他一定是通过跟他的同类息息相连的固有的情感才成为合群的,因为,如果单有物质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必然使人类互相分散而不互相聚集。良心之所以能激励人,正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根据对自己和对同类的双重关系而形成的一系列的道德。知道善,并不等于爱善;人并不是生来就知道善的,但是,一旦他的理智使他认识到了善,他的良心就会使他爱善;我们的这种情感是得自天赋的。因此,我的朋友,我并不认为我们不能把良心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