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市场”是大家喜欢费城的一个原因,而且喜欢得有道理。那是建在一座古老火车总站地下层的农民市场,有许多阿米什阿米什(Amish),一支基督教派。在美国中西部各州有社群,他们规避现代技术,如家电、汽车等。生计倚赖农耕和工艺品制作,拒绝接受现代教育,大多使用德国方言。女人卖着瓶口用棉布罩起来的瓶装
蜂蜜,还有满脸笑容的男士用三美元的代价替你擦鞋。有个摊位只卖二手食谱,另一个只卖撒很多糖粉的甜甜圈,还有一个只卖手工蝴蝶饼。他们脚踏实地卖着这些朴实的东西,真的很不容易。
汤姆和我常在星期六上午到这里来吃早中餐。我们常在报摊买份《费城调查者》和《纽约时报》,到“家常餐厅”吃东西,再买些有趣的乳酪回家。交往中的男女需要一起做些这样的事,藉以显现你们是情侣,因为一个人买报纸、吃东西再买乳酪回家,似乎是可怕到难以想像的事。
这天傍晚我独自走上市场街,心里想着,汤姆有没有在上个星期六带着凯特去火车站市场;如果还没有,多久以后,他们会去?我不可能天真到认为他们不会去那里,星期六早晨在火车站市场消磨时光是最完美的,汤姆不可能因为离开我,就放弃我们那段关系中最好的一部分。如果有个星期六上午,我到家常餐厅看见汤姆和凯特喝着咖啡、交换着阅读《纽约时报》,我会怎样?我会有勇气上前说些泼辣的话吗?我想得出任何听来不像早就打好草稿的泼辣话吗?大概不可能。我通过市场的旋转门,看到我的宿敌玛丽?艾伦站在棕榈树盆栽旁边,所有跟汤姆有关的思绪立刻被抛到九霄云外。
我很清楚在故事的这个阶段介绍宿敌出场,是不对的。这违反了所有戏剧的原则,倒不是说我这故事有多么坚守戏剧的原则在进行,但起码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我一直乖乖地遵守着,而且到目前为止尚未违反或加以践踏。
好吧,我有一个不共戴天的敌人,她的名字叫做玛丽?艾伦。我从来没有提起她的原因,是因为她是那种你许久都不会想起来的敌人。当然,那也是因为我很少见到她。我每星期看她的专栏,留意她有没有对我叫阵。我的荣誉感使我不曾在文章中提起她,一次也没有。应付这种隐形的对立情势,我的态度是不屑一顾,只把她当成偶尔碰上的不愉快,这也是我希望可以不提这部分事情的原因。但故事若要说下去,介绍此人似乎无从避免。
我发现到目前为止,你大概已认为《费城时报》是非常边缘的报纸,但你应该知道还有更边缘的,叫做《哈罗,费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