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办?”每次都会把饭菜吃的精光。
再再后来,程千帆做饭的时候,水连天直接就在厨房里转悠着帮忙打下手,洗洗菜切切肉的。
他跟程千帆说:“我最喜欢就是回到家闻到煮饭的味道,那一定是游子归家的一丝牵绊,是刻在每个人灵魂里的特殊符号,一出现就可以召唤心底深处的归属。”
过了没多久,不想水连天上班的时候中午吃外卖,程千帆还干脆早早起来做好饭,分成两份,一份水连天,一份程千帆,各自带回公司吃。
每一天的晚饭就是他们的约会,没什么要紧事,大家都会穷尽办法赴约。这是他们的默契。两人一直心照不宣又都不说破。
有天晚上,程千帆炒菜,水连天切肉,他说:“同事总是羡慕我有爱心便当,问我是不是自己做的,我说是我女朋友做的。”
但油烟机过于大声,程千帆没有听清,问:“什么?”
水连天再说一次,程千帆还是没有听清。
程千帆问:“你说什么?我听不到。”这次她索性关掉抽油烟机。
“我说,做我女朋友吧!”水连天大声喊。
但此刻,四周已经安静,一点杂声都没有,他的这句话格外大声,整栋楼都听到。
不知哪户邻居也听到了,回应着:“好啊!”
是把男生。两人听了笑了起来。
然后,锅里的菜理所当然焦了,但水连天吃得津津有味。
那一天,两人确认关系了,为了庆祝,水连天还特地跑到老远处的麦当劳吃雪糕。
想不到分手的时候,也是在同一个地方吃了两个圆筒。
和水连天一起的时光是无比快乐的,虽然,程千帆的运气越来越背。
工作频频无故出错,还经常要无辜背锅,财物不是弄丢就是被盗,到西餐厅吃个蘑菇汤都会中毒,甚至连坐个电梯也会差点送命。
但这些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身边有水连天,她心满意足。
水连天对她也是宠到不得了。宠到程千帆故意说吃火龙果不吃籽,他都有耐心将火龙果籽一颗颗挑出来后喂给她吃。
宠到每次出差,明明中间回来只有半个晚上逗留的时间,他都不会直飞而是一定要回来看程千帆。
宠到他明明不会拍照,但却为了程千帆买了第一台相机,还学会了拍照和修图,就为了记录程千帆的一颦一笑一动一静。
手机壁纸是程千帆,头像是程千帆,荷包里的照片也是程千帆。
那时候程千帆觉得,最幸福的日子,大概就是这般光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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