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不拘小节的人, 神经粗的简直堪比裤腰带, 所以, 他也没觉出不对来, 只是心下觉得, 孙庭这小子,恩, 好算个好学之人。
总是来和他请教问题, 可不就是好学吗。
要么说庭哥儿鸡贼呢,陆风学问多好啊, 他是狂士,但更是名士,若单论学问一途,这世间恐鲜少有敌的过他的, 更遑论区区一个陆氏族学。
大家心里也都清楚陆先生学问一流,不过,因为脾气太怪,一般人不大敢接近,更别说请教学问,陆先生在学生的心目中,就属于那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莲花,就像学堂里的孔夫子像,那是只能是用来供着的人。
可自庭哥儿来找过这么几次陆时秀后,又暗地里打听了‘内部’消息,便明白,这陆先生根本不是为人倨傲,而是懒。
说白了,就是懒的应付学生,更懒的去应酬,而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写文章和睡觉。
陆时秀是这样和他说的:“你别看我爹那人在人前总是装成一副瘫脸,可实际上,最是禁不住人家说好话哄他的,你以后若是想请教她学问,我告诉你一个办法,你就缠他,死命的缠,总有他受不了的时候。”
庭哥儿十分受教,于是,慢慢的,他也掌握了这其中的技巧。
而其他人,瞧着庭哥儿连陆先生都能搞定,心中也都不禁升起了钦佩之心,待他也更是亲热了,大家对待先生,那可都是恭恭敬敬,不敢有任何僭越的,可庭哥儿对待先生,就能够在敬重之余,又多添了那么一份亲昵之意,可不就显出不同来了吗。
更别提,这个亲昵的对象,更是食古不化,威严非常陆先生。
这下子,真是想不崇拜都难了。
于是乎,等明哥儿再回头再看时,就发现昔日的小伙伴整个人都变的高大上起来。
“庭哥儿,你可真厉害,连陆先生都能搞定啊……”
明哥儿眼神迷惑又佩服,觉得自己小伙伴真是太厉害了。
对于这些崇拜的眼神,庭哥儿那是照单全收的,但是对于有些事情,那仍旧是不可说的。
于庭哥儿而言,他一个人离家万里独自求学,陆时秀算是他在极度孤独中的一份慰籍,而于陆时秀而言,庭哥儿是难得能谈的来的一个朋友,虽然有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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