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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喜欢写故事, 在陆同悠上初中之前, 就已经以笔名出了好几本儿童读物, 都是小卷毛喜欢的童话故事。

让陆同悠印象最深的,是一只披荆斩棘,扛着炮的兔子, 在反转世界里, 兔子是最凶猛的动物,它们跳起来可以摸到云彩和月亮, 可以爬高山, 翻大河,还会用泡泡弹,威力惊人, 让狮子老虎都害怕兔子,希望兔子不要以为它们做了坏事,就拿泡泡弹轰它们的屁股。

这是个长篇的故事, 陆同悠每周末都会搬着小木凳坐在书房门口, 等着爸爸写完, 送到编辑那里之前就能看到, 兔子可以保护很多的小动物, 还救过贪吃坏牙的大灰狼, 弄丢小时候皮球的猎豹, 曾经有一段时间,陆同悠还觉得,自己就是这只兔子。

有的人,能在被呵护,被保护之中得到肯定与温暖,还有的人,会在保护别人,为别人撑起伞中得到鼓励与成就感,兔子属于后者,陆同悠也属于后者。

她记得很清楚,故事的最后,是特别厉害的兔子,在平原的草丛中修了个窝,没有去山顶其他动物送给它的城堡,也没有去狮子老虎给它盖得大屋子,普普通通的草窝,最后,遇到了一个被风吹过来的帽子。

兔子把帽子捡回来,不让它被吹走,最后,帽子留在了兔子的窝里,陪它一起生活。

陆同悠当时恨不能理解,为什么兔子那么厉害,没有和别的小动物生活在一起,却在故事的最后,和帽子一起生活。

难道,只是因为柔软暖和的帽子,问兔子,你的耳朵需要保暖吗?我可以帮你保护耳朵,这句话吗?

她觉得爸爸写的结局是骗小孩的,厉害到无所畏惧的兔子,怎么会需要一个,轻易就会被风吹跑的帽子保护耳朵呢?一直都没有太懂的陆同悠,接下来看过更多的书,读过更多的故事,好像也忘掉,这个兔子和帽子的故事了?

可是,现在跳进这个充满潮湿气味的深坑中,陆同悠被陈木深下意识圈住的时候,她却想起来这个根本没有忘记的故事,也突然有点理解兔子,为什么会最后选择和帽子一起生活。

无所不能的兔子,也有柔软的耳朵,被风吹跑的帽子,却可以让耳朵温暖舒适。

喜欢,不是去寻找相似,也不是去攀比更强,两个人之间的吸引,只源于身体之上,那一小抹跳动的灵魂,彼此之间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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