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想能再见到他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
40
40、黑色利刃09 。。。
堂娜·伊莎贝拉饮尽杯中残酒,推开酒杯,道:“此事非同小可,我要去见见另一位当事人。你们知不知道辛铎雷德的埃德加……不,现在应该是埃德加·彭斯了。你们是否知道他身在何处?”
拉米那一脸为难。“堂娜,没人知道那位埃德加在哪儿。”
“这怎么可能!他又不会从世上凭空消失!”
“他行踪成谜,没人知道。不过他的子嗣住在纽约,也许他们会有线索。”
“那我就去纽约!明天就启程!”
“什么!”拉米那睁大眼睛,“您这就要走了?我以为您要多住几天,游遍美利坚什么的……”
“这事不办妥,我心里不踏实。”堂娜将她的金发撩到脑后,“更何况我有的是时间,以后大可以慢慢游览。”
卡尔文的盲眼转向堂娜:“让拉米那陪您一起去吧。”
堂娜·伊莎贝拉的目光从盲眼青年身上转到她的血族之子身上。“不必了,区区纽约而已,难道比漂洋过海还难吗?何况你们那个奇怪结社还有工作吧。”
“那我这就叫人去买火车票。另外再派一位信得过的仆人陪同您一起去……啊,堂娜,我不是不相信您,只是这里是美国,一位孤身旅行的少女会遭人怀疑的,而且您人生地不熟,我那仆人可以当您的向导。”
“也好。”堂娜揪着自己的头发,若有所思道,“拉米那,你到我房间来帮我收拾行李。”
“……是。”
※
堂娜·伊莎贝拉的行李堆在客房里,大部分都还没拆包。拉米那跟随她多年,知道她并不是真的要他帮忙收拾,话里的意思是“到我房间里来,我有话单独跟你说”。
血族之母坐在床上,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拉米那恭敬地走到她面前,单膝跪下。
“堂娜,拉米那听从您的号令。”
“堂娜没有什么号令。”拥有小女孩外表的年长血族让拉米那伸出左手。她捏着那只手反复端详。
“你没把戒指给他?”她问。
“……啊?”
堂娜用修剪得完美无瑕的指甲敲了敲拉米手指上所戴的蓝宝石戒指。“这个。你怎么不送给他?难道你不喜欢他吗?”
拉米那苍白的脸上蓦然腾起一道红色。血族将自己的戒指赠予他人,尤其是赠予人类,就表示此人拥有了他不变的情谊,要么是坚定不移的友情,要么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拉米那从来没有把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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