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荡。
我握住横斜劈来的剑刃,手上白光暴涨,风雷剑哀鸣不已,我淡淡道:“剑不错,折了可惜,别闹了风跋。”
“不能将你斩杀,我留它何用。”
那好吧。
我手上发力将一柄完剑震碎做紫色星芒四溅。
作者有话要说:
☆、七夕纪事
他心痛发狂的挥拳肉搏,而我撤掉防御放弃抵抗。
因为我的缘故,没有让他心爱的风流幸福快乐,小酒窝许多年都未见了。
这货不愧是五百年就能破壳的,不消几下砸在身上,我气血翻涌,整个人都在后悔逞强任他发泄,很疼,又莫名凛冽痛快。
索性打死我吧。
风流说的对,稍微有点意思的死法,难得邂逅,我都感觉比活着有意思。
比如被自己前任的仰慕者兼亲兄弟捶死,多么离奇和不可思议啊,一定任何时候被人提起来都津津乐道。
我像呕吐一样喷出血来,好几滴在风跋半边脸上开了点点含苞的红梅,我失笑,这算什么比喻。
他停下来抬头看我,紫瞳含泪,单边的小虎牙将唇角勾进去咬破一道血痕,凶煞且妖冶非常。
许多年前有一次在撰书时候,因为认真的写了几段抒情篇章,那个讨厌的老神仙看了又看,瞥我笑说,阿七不仅闷骚,还挺文艺。
我四仰八叉的摊开手脚,活似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道:“就文艺了,怎么的吧。”
由是他下结论,闷骚多文艺,文艺多二逼,二逼多矫情,矫情多闷骚,可见这四种染了任一样,都会掉进这个可怕的死循环。
这些年没有他从旁煞风景,我都在这个死循环里恣意放纵,我不再觉得风跋猥琐,而是妖冶。风衿不是理性,是温柔。风惑和风咎不是一对逗比,而是绝配大叔和正太。
风流也不是我厌憎的前任,是我无比闷骚文艺二逼矫情的初恋,我曾苦于任何情话都不足以表述我对他的爱恋,并在那之后再也说不出任何情话。
他曾是我眼中全部的缤纷色彩,如今我看到满世界的花里胡哨,纷乱,很扎眼,但无甚实感。
我想这种感觉大约叫做空茫,如佛,虽生犹死。
风跋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杀了你。”
我笑笑,摊开手臂,示意随便。
他咆哮挥拳泪溅,聚雷如千鸟鸣。
混沌中想起天命卜我会祸害别人,怎么他吗的尽虐在自己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有百花香彻,风流的声音与花香一起弥散在空气里,他说再见了,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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