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其实朋友并不多,猪朋狗友倒是有一些。可这些猪朋狗友一听说,他是离家出走的,便没人敢收留他了。
陈典泽憋了一肚子鸟气,拿着口袋里所剩不多的现金,就到酒吧买醉。直到喝得醉醺醺,钱包空空如也,才被酒吧的保镖“请”了出来。
歪七扭八走了一小段路,还没走出黑暗的后巷呢,就被人撞得趴下了。
陈典泽趴在地上,把胃里的东西吐个清光,总算稍微清醒了一点。他抬眼,就看到两个凶神恶煞的人冲了过来。虽然那些人的目标不是自己,但是陈三少此时正气头上呢,火冒三丈,提起拳头就砸了过去。
那两个追上来的小混混,以为他跟他们追打的那人是一伙的,便也毫不客气痛殴来起来。
别看陈典泽是个纨绔子弟,但他也还是有些长处的。比如说他身材高大,肌肉结实,喜欢户外运动,练过几年散打。虽然喝了酒,动作有点不稳,不过也正因为醉酒的关系,他打起来格外狠,格外不留情。
当两个混混被打趴下后,陈典泽也趴下了,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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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小得连他们家狗屋都不如的工棚里;盖在他肚子上的毛巾,中间破了个洞,边烂得跟流苏似的;而他身下的床是那种寄宿学校里常见的上下铺木板床,由于他的腿太长,只能搭在床梆上。
他这是被拾荒的当垃圾捡回去了吗?!
“你、你醒来了?”怯懦的声音,非常轻地在耳边响起。
陈典泽回头一看,是个个子矮小的男孩。他的头发很长,邋里邋遢的将半张脸给盖住了。身材只能用瘦骨嶙峋来形容。那微微佝偻着的背,还有那怯懦的语气,都令陈典泽心底生出了些反感。
这一种人,是他绝对不会有来往的类型。
“你是谁?!”宿酒的后遗症出现,太阳穴处的刺痛让他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耐性几乎消失殆尽。质问的语气也就非常不客气了。
“我、我叫明天。。。。。。”
这就是陈典泽与明天的相遇过程,喝醉酒,稀里糊涂救了被人追打的明天。结果被明天当成救命恩人带回家供着。
依陈三少看来,这间工棚当他家狗屋都不够格,可他现在有什么办法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总比风餐露宿强吧?再说了,等熬过这一阵,家里找不着他紧张了,他就可以大摇大摆回去谈条件了。
陈三少就这样心安理得地住了下来,就这样随意地指使着明天给自己做饭、买酒、买衣服。三少的衣服是每天都要换新的,并且指定某个国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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