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绫就要缠住白馒头,蹿出一只身穿金底红边衣袍的垂耳白兔,从腰间抽·出软剑斩断白绫,气焰彪悍地拦在白馒头身前。
“该死的狼!若想伤我家人伤我族人,除非从我金宝宝尸体上踏过!”
正文 馒头兔子不能分
和郎昼决斗?
草食和肉食的区别,身高体型的差距都可以不计,三百年的道行就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金宝宝从头到脚都不是郎昼的个儿。
金宝宝怕不?
怕得要死。
那条高高在上,他必须后仰九十度才能看见的狼,单单可以驾驭的飞行高度就令他腿肚子转筋。想他苦苦修行才终于能飞到房子那么高,还飞不了多一会儿。这条狼仿佛挂在空中似的,那么稳当那么轻松。
还有气势,得有多少国仇家恨才能膨胀成这样,方圆百里的兔子老鼠八成都给压迫得胸闷气短。
然而,金宝宝不会因为害怕就退缩。
弑亲之仇不共戴天,他要把胆怯化作力量,恐惧的颤抖是激励他进攻的鼓点。
啊吼吼,用力发出自认最恐怖的威吓。
叫阵。
和金宝宝决斗?
郎昼没有欺负小孩的嗜好,亦不愿打死一只不自量力的兔子破坏与兔族的和平。他的目标很明确,抓馒头。
最大的挑衅就是对手的漠视。
鼓起全部勇气挑战,对方却完全不把他放眼里,目光悉数集中在白馒头身上,金宝宝倍觉受辱深感愤慨。
深吸一口气冲丹田,脚下使力蹬离地面,悬浮出一个白馒头的高度。
伸手,凭空捞出一根胡萝卜。
“呜哇……兔兔,小天天不要吃胡萝卜啦!小天天闻到萝卜味就好想吐哇!”
紧绷气氛就此散乱。
郎昼狼躯几不可见地悄然一动,不由得,用他成年狼的心思揣度了一下金宝宝这等未成年人的思维——
这时变出一根胡萝卜是何用意,难道所谓的挑战就是比赛吃胡萝卜?
抱歉,他是狼,食肉动物,别提胡萝卜,任何蔬菜都没兴趣。不用比,小兔子稳赢。
胜之不武,好卑劣的手段。
金宝宝才没郎昼想得那般卑劣,亦不受白馒头鬼吼鬼叫的影响,集中意念,高喝一声:
“变!”
但见胡萝卜跳出金宝宝掌握,跳到半空中火速壮大。
胡萝卜一圈一圈变粗,一寸一寸长高,眨眼,一柱擎天。
仿佛撑不住自己的体重,巨型胡萝卜嚯地躺倒,躺到金宝宝肩头。
金宝宝用他那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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