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练习他的发音。玄若垂下眼帘,不知在想什么。
玄若找来一张空白的纸,铺在书桌上,然后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
“这是你的名字,凤倾。”
看到自己的名字用一种从来不认识的字体写出来,那种感觉还是很微妙的。不过,别的子可以不会写,但是,这两个可一定得先学会。不然被人发现自己连名字都不会写,岂不是要暴漏了。
凤倾很认真的几下自己的名字,开始在一旁练习。玄若在一边看着认认真真的凤倾,萌生出一种奇怪的想法。这样能够一辈子的话,也不错。
就这样,凤倾的学习生活逐渐上了轨道,早晨由埃尔维斯驾着马车送他上学,中午凤倾决定不再回神使府,他想多花点时间在学习上,随便在食堂吃点东西,然后去图书馆看点书,晚上埃尔维斯再来接他回神使府和玄若一同吃晚饭,之后两人关在书房里练习认字,日子过得很是规律。
自从第一次的发声练习之后,玄若就爱上了这种方式,每晚都要来一次。起先凤倾对这种暧昧的方式感觉十分不自在,但是,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有时还会主动要求抚摸玄若——的喉部。玄若在不知不觉之间,练就了温水煮青蛙这一项追求爱人的高级技能,可谓是可喜可贺。
一晃三个月过去,在玄若坚持不懈的教导和他自身的努力之下,凤倾已经将这个世界的文字认得差不多,偶尔有些生僻的词语,他也能熟练的借助词典查阅。为了补充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他泡在学校图书馆的时间越来越多,有时甚至是一整天,周末的时候也不见他休息。
面对如此勤奋的凤倾,玄若真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凤倾的进步他都看在眼里,真的是飞速,恨的是他连周末的时间都在学习,见到他的时间又短了。至于恨的原因,连他自己都不十分清楚,玄若自动归结到他把凤倾当做孩子来看待,从没想过会是其他的原因。
这天,上午的课刚刚结束,离午饭还有好一会,凤倾也不是特别饿,就抱着书打算去图书馆看一会,因为没太注意看路,导致拐角的时候差点撞到一个人。凤倾也没在意,转身扎进图书馆。
斯帕克从来没有觉得有人会这么有趣,想他堂堂菲欧雷王国的王子殿下,什么人没见过,像凤倾这样的,的确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不说他那能让女生嫉妒的容貌,就说他一个贵族吧,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爵位,看那穿着,肯定不是一般的小贵族,若是大家族里的人,他真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物。再说他上课的时候,导师讲的那些东西根本没什么用,他自己五岁的时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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