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走神。”男人收起了笑容,目光怪异地看向林小天,眼神里充满着许许多多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
林小天一时忍受不了那种眼神的注视,只好转移了话题。“你刚才叫我什么?”
男人回过了神,自嘲地笑了笑,不再理睬林小天,慢慢地往外走去,周围的人迅速的散开,唯恐阻碍到他的前行,随即眼神崇敬地注视着男人的离去,仿佛那是他们的神。
男人步履沉稳地走着,仿若他就是这个世间的神。
小天也在注视着男人,只不过与周围人不同的是,他的眼神充满了疑惑与鄙视。
“切!你以为你介于牛A和牛C之间就是牛B了吗?”没有了男人的压迫,没有了生命的威胁,小天的痞子本性再次暴露无遗,这似乎也颇具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精神,只不过前面要加个伪字而已。
小天的声音很小,小天刚才说话的声音真的很小很小,小到比自言自语都要小20个分贝,小到普通人就算竖起了耳朵也不会挺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可是,可惜的是,站在这里的,除了他,没有一个是普通人,所以,理所当然的,大家都听到了,于是乎,凶恶的面孔再次占据了他们的脸庞,于是乎,小天再次陷入了重重包围的境地。
林小天,无语了。
他假装镇定地看着周围虎视眈眈的人们,心扑通扑通地跳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少年时期看过的古惑仔,现在的场面和电影上所播放的群殴情节似乎也有的一拼,虽然它早已经过时,成为了一段记忆,但是时代变了,本质却没有变,暴力永远是这个世界所不能断绝的英雄情节。
说实话,小天也很想像上面帅帅的仔仔一样,拿着砍刀,狂吼一声:“哥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