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单枪匹马,无需拘束掩饰的机会。即使当他入主金家,也按兵不动。一来若是救下王解众人,反倒束手束脚,倒不如等十荒圣地一事尘埃落定再做打算,二来以此为试金石,看看那墨言到底隐藏得多深。而就当日圣地通道一幕,他远远低估了墨家墨言。
金翅大鹏王是金家奉为至上的神兽。金家的修炼功法,很多都得益于鹏王的传承。在金家的禁地里,更有金家奉为至宝的鹏王精血。金家每一代只有一名最为优秀的弟子,方能获得一滴鹏王精血煅筋拓脉。
轩韬烈金家之行,就是为了融合那幸存的鹏王精血,使鹏王能够化形而出。鹏王一出,金家上下拜服认主。轩韬烈也成为当之无愧的金家执掌人。
此番圣地之行,就是为了获得那本源之力,也唯有本源之力,才能重塑鹏王的生命和力量。
想不到的是救下酥酥后,竟然面临这样一个难堪的处境。
鹏王说得对,他对酥酥有好感。像酥酥这样一个大方温柔,贤惠可人,貌美又天赋惊人的女子,接触过的任何男子心中都会流淌过浓浓的好感和怜惜之情。
而他对酥酥,更有一种道不清说不明的想要亲近的爱怜和渴望。或者是因为她与他一样,都从默默无闻,甚至颇为艰辛的境地一步步走向令天下人敬仰的地位。她与他一样勇敢,执着,只是她较他,少了一分征服天下的霸气,却多了一分安宁淡泊的窝心。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虽非真正坦坦荡荡的君子,却也知道她身心均有所属,若真如鹏王所言,以救她一命为由,占有这个着实让他心动的女子,若是此后她便能从此对他死心塌地,他必定毫不犹豫地褪下她的衣裳。可他深知,这样的结果,必定适得其反。
若然不能使你爱上我,便让你某个时段某个记忆中时常有我。心甘情愿的付出往往比恣意疯狂的占有会让善良而重情的女人真正心中有你。
轩韬烈抿抿嘴,瞥了鹏王一眼,压低声音道:“你当真没有办法?”
“没有!”鹏王双翅收归胸前,小小的鸟头一仰,斩钉截铁地道。
轩韬烈双眸微眯,带着一丝算计,食指之间突然暗金色的光芒闪烁,缓缓地靠近酥酥胸前的伤口,沉声道:“据闻金翅鹏王传承下来的赤金精气比精血更胜几分,强身健体,拓宽经脉,更能化腐朽为神奇。想来驱逐小小邪毒,定不在话下。”
手指还没触及酥酥的衣裳,鹏王一声怪叫,身子一扑腾,直接将轩韬烈的手臂撞开,痛心疾首的声音随之传来:“你这个败家子,混蛋,白痴,本大王好不容易借你之力将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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