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每天都发生着那么多的事情,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因果轮回需要登记。
她就那么兢兢业业地工作了亿万年,渐渐地她开始感到疲惫,看着写满了因果的灯壁,她开始有些厌倦,仅仅通过灯壁上的文字感受这个世界已经不能满足她了,她想要亲眼看看这个守护了亿万年的世界。这个想法出现的时候,连地灯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意识到,自己产生了情绪。
作为法则,情绪对她来说,其实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负担。所以当很多年以后,大地之灯的灯芯终于在漫长的岁月里化出人形的时候,地灯非常愉快地将所有的情绪塞到那具躯干里,自己则继续永无终结地在灯壁上记录着因果轮回、生杀奖惩。
她将自己的情绪塞进躯干里,与天同寿的法则就这样创造出了“自己”,而那具承载了大地之灯所有情感从而被创造出来的“神祗”,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二货少女地灯。
二啦吧唧的少女对这个她守护了亿万年的世界是那么地热爱,化成人形之后,她终于有机会去实践她的梦想——亲眼看看她热爱的世界。时间对地灯而言根本没有意义,在漫长的时光里,地灯游历过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和日出而作的农民一起迎接过太阳的升起,跟午夜打更的人一同漫步在漆黑的古镇……
这一次历时悠久的游历,终结于天命的出现。与地灯相同,天命也是“天命”本身不可承载的情绪的集合体。只不过,天命比地灯坚强得太多,他累积的情绪没有地灯崩溃得那么早,所以天命化成人形也比地灯晚了很多年。
听说天命化形,地灯早早就赶到了化形的地方,去迎接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天命的原型是一个巨大的齿轮,当赤裸的男人出现在齿轮中心的时候,地灯无法解释那一刻,自己心中的感情。
有一点点酸,有一点点甜,更多的,是满满的充实感。
直到很多年以后,地灯从她丰富的游历经验中顿悟过来,原来那种感觉,叫做喜欢。
原来地灯在看到天命的那一刻,就已经喜欢上了他,喜欢上了这个跟自己同属于天地法则孕育出的男人。那时,地灯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面容虽然跟她如出一辙,气质却天差地别的男人,内心里散发出的满足感,是地灯从来没有体验过的。
地灯告诉自己,这个人就是她同根同源的另一半。从此之后,在这个世界上,她再不是孤单的一个人。
很多年之后,地灯抱着那只捡回来的白猫,说起她和天命的那次初见,小白一直都牢牢的记得,地灯当时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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