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豆似的,声音嘎嘣脆,郎士群听了格外舒服。
父亲又给她端了一碗热羊奶,说:“好闺女,你喝,咱不是一家人,比一家人还亲呢!”李娜莎捧着碗,大口喝完,说:“真香。”郎士群低头接过碗,没敢正面看她一眼,她脑后一对活泼可爱的小刷子,甩来甩去的,那根红头绳刺破北国料峭的寒风,在郎士群心头点燃一团火,浑身暖洋洋的,他端着在她唇边温存过的青花粗瓷碗,碗里的羊奶味儿,竟变成诱人的肉香了。
一会儿,又来了位女知青,在门口叫道:“娜莎,回去吧,他们都等着呢!”李娜莎把皮帽在火上烤烤,跟郎士群父亲和他握了握手,父亲“谢谢,谢谢”说起来没完。她戴上帽子,跑了出去,郎士群送她到院门口,见她小鹿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雪原。那双手的柔软感觉,很久没消失,他一往情深记住那好听的名字:娜莎。
《改制》五十六(3)
后来,郎士群为追李娜莎,主动要求去农场干临时工,混身军装,还能常见到她。每次遇见她,郎士群像做贼,心里“扑通,扑通”直跳,低着头,悄悄瞟上她两眼,就心满意足了。一次,他教李娜莎骑马,扶她上马,郎士群脚踩马镫,腿发软,几次都没上去,上马手拉缰绳,挨着她身子,郎士群浑身打哆嗦,像打摆子,她扭脸问:“你是不是生病了?”
郎士群脸红红的,支支吾吾地说:“没事,没事。”他猛抽马鞭,马狂奔起来,李娜莎吓得手紧拽住他臂膀,躲进他怀里,他感受李娜莎的体温,闻她头上飘来的檀香皂味,让马一个劲跑,那时刻,他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一九七五年初夏,李娜莎身穿白衬衣,在绿茵茵草地上放羊,草原开满缤纷的花。她怀抱一只小羊羔,抚摸它身上卷曲的绒毛,轻轻唱着:“我愿做一只小羊,守在她身旁……”郎士群策马扬鞭,身子平贴在马背上,飞快朝她奔去,到她跟前,郎士群猛收缰绳,马高抬前蹄,长嘶一声,立住了。
李娜莎抱紧羊羔,畏惧地望着他,嗔怪地说:“瞧你,把小羊吓坏了。”她弯腰放下怀中的羊羔,小羊“咩咩”叫着,追着羊群找妈妈去了。
郎士群哈哈笑着,说:“你的胆,还没羊羔大。”飞身下马,一片乌云飘落下来,锃亮的黑色长靴耀人的眼。郎士群手拿马鞭,站在她面前,问道:“听说你要回城了?”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李娜莎歪着头问。
“好事瞒不住,谁都知道啦。”
“我真得好好谢谢你,救了阿明一命。”
“那还不是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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