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扭动,一大片手臂像是风中摇摆的丛林。我闻到女性肉体和脂粉的气息扑鼻而来,差点窒息。
我往里走。我抬头看到舞池边上有一群长发青年在唱摇滚。音乐声和吼声一齐像地震一般滚动,但歌词含混不清。我来到旁边酒吧,各在高脚圆椅上坐定,要了杯意大利黑啤。喝了一口,立即跑进狂乱的人群。我寻找着身材飘逸、容貌亮丽的女孩,发现有一个穿红色短衫的女孩仿佛鱼游进水似地立即鲜活起来,长发甩动,臀部乱摇。我也扭了几扭,发现没有激情。我竭力地想引发自己的激情,可是就是没有,就是不来。我讨厌狂欢?我讨厌肉体的气息?我讨厌抖动的乳房与大腿?我不知道,我就是没有激情。那支乐队在狂吼,那支摇滚乐队。我曾经也是摇滚人。我曾经的音乐女伴杨妮,可能现在还在做音乐。可我在摇滚乐中竟然没有激情。我惭愧地看看周围,刚才那个红衫女孩已经扭进人群中间去了,我看到有两个男的一前一后围绕着她前前后后地抖着胯部。我努力再试试,就是来不了激情。我捏了捏拳头,捏得手掌疼痛,还咬牙齿,竭力激起自己的仇恨情绪。可是都没有用,那时候有用的现在在人群中都没有用了。我慢慢地停下了动作。我正要往吧台走,一个女孩突然舞到我的跟前,还对着我“喔!喔!”直吼。我吃了一惊,看着她,正是刚才那个红衫女孩。她头发乱如野草,嘴唇红得像不能再红,身上红色的短衫蓬蓬勃勃,一条牛仔短裤没有系皮带,松松垮垮地似掉非掉,灯光闪过来,我看到了她雪白的小肚皮。她“喔”了几声就冲着我笑了,我也冲她笑笑。我发现她的笑竟然很纯洁、很美、很可爱。她贴近我,用她的两只细手的手臂托起我的两只手臂,用她的腿不停地踢我的腿,示意我跳起来。这时我才发现她比我高得多。她身上少女的香味冲破她的脂粉香拉住了我。我真的动起来了,我真的跳了起来,很快合上了节奏。我的舞姿还生疏,但她带着我,使我应付自如。两个人,几乎是贴在一起地狂舞。
一曲终于结束。我们停下步子。我气喘吁吁地看着一边笑着一边同样气喘吁吁的女孩。“你差点逃了。”她说。
“是啊。”我说。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起向吧台走去。我和那女孩坐到高脚脚凳上。我再要了一杯黑啤,她说也要黑啤。
“看上去,你像个艺术家。”她喝一口啤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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