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埋怨我不和他沟通,关键是,他居然说我那个主意忒不厚道,还嫌我损人利己。
我就知道,他和老公司还是有感情的,就是狠不下心那么对自己的前任老板——就他这种个性,真的是让人又爱又恨的,心太好了,有时候给人吃了也不知道。
又傻又二的,真希望老话说的那句傻人有傻福是真的,如果不是真的,我希望自己更有能力一些,当他的福气,护着他。
相处的时间长了,小摩擦真的是不能避免,有时候意见不和,处理不好就免不了起冲突,甚至导致关系破裂也不是不可能。
可能是我们俩年纪真的是够大了,也不像现在的年轻人那么血气方刚,所以都比较能忍让对方。虽然有点儿缺乏激情,而且对感情上的事情没什么经验,但是好在大体的为人处世的道理还是有一些的。也进了社会这么些年了,处理事情相对温和圆滑些,不至于太偏激,顶多就是心里不开心,不想搭理对方,等缓一会就好了。
我回想了一下,似乎是他迁就我多一点儿,真是汗颜。有时候我也会想这个事情,他看起来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其实是个真正有担当的人,一个男人该有的大度和宽容,他都做到了。有时候虽然会很孩子气地和我闹,但是我也发现好像是只限于我面前而已,有我的场合他就分外放肆一点儿,在外人面前都很有分寸的,至少他的朋友们很少有发现他二的蛇精病属性的。
说到这个,我突然有点儿自豪。因为我想起不知道在哪本小说里看过的一句话,原话我忘了,大体意思就是说,两个人若是相爱,那么就会不自觉地向对方撒娇什么的。当时看的时候还觉得扯的简直无法直视,现在想想,似乎还有几分道理。
好吧,以后我也要多让着他一点儿好了,毕竟我觉得我也应该大度一点儿嘛——我突然想吐槽一下我的男性思维,尽管它已经被我以前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吐槽过好多次了……
今天吃完饭之后,司凌恒和秦铂牵着嘟嘟去楼下溜食。两人在习习的微风中漫步,俨然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嘟嘟在前面欢快地蹦蹦跳跳,像个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昂首挺胸,神态十分骄傲。一只褐色的卷毛贵宾犬看到它白绒绒的皮毛,十分喜爱,于是凑上来闻了闻它的尾巴,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但是嘟嘟非常不屑地拒绝了贵宾犬的爱意,小尾巴一甩一甩地驱赶着对方。
司凌恒见此情景,笑着和秦铂调侃:“你看我们家嘟嘟,不知道为谁守身如玉呢!”
它那么小还没到发。情的时候呢好吗?守身如玉个P啊!尽管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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