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面。”
我握住她的手:“谢谢你,菁菁,那些年,你一直陪在我身边。”
其实她也有不再想容忍我的时候,所以出国后我们才能那么轻易地断了联系。但是我已不再那么挑剔,是她教会我继续成长,是她给予我工作机会,一个人总要经过无恩可感的阶段才能够得到一颗感恩的心。
告别回家时,林菁提醒我:“欢颜,工作拼命是好事,过头了就不好,同事有什么活动最好参加,不要脱离群众。”
我笑:“我以为在私企,人际关系不那么重要。”
林菁说:“记住,我们身在江湖。任我行老前辈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点头:“多谢指教。”
看林菁上了的士,忍不住追上去问:“任我行老前辈是谁?”
林菁从车里探出头来,大声回答:“你最爱的令狐冲的岳父。”
原来如此,我不禁失笑,读书时曾觉得从未读过金庸小说的人面目可憎,对不记得桃谷六仙的人都嗤之以鼻,原来有一天我也会遗忘。
不过他的话确是醒世恒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能够躲到哪里去呢,除非你愿意与长毛野人相伴。
那天夜晚我遇上了十七岁的沈欢颜。
身材单薄,皮肤特别好,闪着青瓷般的光泽。并不打扮,穿一件宽袍大袖的男式衬衣,袖口卷起来,有一种落拓的美。很奇怪,在少女时代,我已有非俗品味和非凡气质,真正成熟后却不免堕入恶俗,沦为芸芸众生。
她拿着一本书在窗前读,我听见她轻轻地念:“比起你年轻时的美貌,我更爱你饱经沧桑的容颜。”
是杜拉斯的《情人》,后来也被所谓的小资们捧至滥俗。
我敲着玻璃窗,叫她:“欢颜!”
她瞪圆一双晶光灿烂的眼睛看我,很快微笑,惊喜地唤我:“姐姐。”
原来她一直记得我。
一时间打不开玻璃窗,她整张脸都凑在玻璃上,小小挺拔鼻子被压得扁扁。
我隔着玻璃窗贪婪地盯着她光华如玉的一张脸,伸出手去,贴在平滑的玻璃上,隔着一层薄薄的障碍物,我们双手相贴。
来不及相互拥抱,一个高大女孩子拖着一堆行李气势汹汹地推门而入。
她环顾四周之后,细细地打量了一下靠窗的那张床,自言自语:“这张床还勉强过得去。”
欢颜说:“不好意思,这张床是我的。”
那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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