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机会成本问题。对香港的女子来说,由于从事其业的风险高(如违法判刑、一旦被揭露出来影响到一生的声誉等)、机会成本高(短期看从事其他工作的收益或许会低于从事性黄业,但长期看则不是这样),再加上道德教育水平的约束,她们从事这类工作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对于内地女子或其他一些经济不发达地方的女子来说,情况则不是这样。尽管她们从事性黄业的风险也不会低,但其机会成本则不会太高。试想,在内地的农村或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多少人辛苦一辈子所积累的财富也可能是寥寥无几。可是,如果她们从事此业在很短的时间内能够获得一笔财富,甚至于多倍于他们前辈的财富,这就诱使性供应者冒着巨大风险来干此业。当然,在完全封闭的年代里,一方面她们不可能知道外界需求信息,即使知道她们也无法成行。而中国内地的开放,特别是香港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为她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目前,每天都有几十万人进出香港,其中夹杂一点来香港从事性交易的内地女子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说,为了打击来香港从事性交易的女子而减少来香港旅游客人的份额,那只会因小失大。正是上述的供求关系存在,香港的性黄业市场自然也就会发展了。
再次,我们来看警方的打击成本。既然从事性黄业是法律禁止的,警方进行打击也就是必需的。但打击性黄业的活动并非是无成本的,反之,有时其成本会高得惊人。第一,由于其活动的非法性,这些活动一般在十分隐蔽的情况下进行,警方要侦破并非易事,甚至于要花很高成本才能取得一点效果;第二,其活动的暴利性,偌大的一份利益,有组织的犯罪自然会涉及其中,这也会增加警方打击性黄业活动的困难与成本;第三,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对个人的尊重,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等,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要想凭印象实行对某人来指控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会增加警方侦破从事其非法活动的成本,而且会让一些从事其业的人抱有侥幸的心理,能逃一次就算一次,没有打击到自己运气好,打击到了算倒霉。而且在成本高昂的情况下,警方要想对此业完全打击也是不可能的。
根据以上的分析,要治理香港的性黄业并非易事,特别是仅靠警方打击性交易的供给方更是权宜之计,一处刚扫荡打击一下,另一处又会死灰复燃。这就像割韭菜一样割后还是会长得郁郁葱葱。因此,香港对性黄业的整顿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不仅要打击性交易的供应方,更主要的是如何对市场的性交易的需求方制定相应严厉惩罚的法律,并使其处罚成本高得让性交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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