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拐两拐来到了一间小小的早点铺门口,人还没有从马背上跳下来,已经大声喊了起来:“英汇!英汇!”
还没有看到人影,先听到一个爽朗的声音答应了一声,紧接着木楼梯一阵咯吱咯吱响,跑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穿着粗糙的布袍,很闲适的披散着头发,黑黝黝的脸孔上一双圆眼睛闪闪发亮,一笑起来就露出了满口洁白的牙齿。
他和明韶很亲热的拥抱在一起,互相在彼此的肩膀上拍拍打打。然后,他的视线落到了我的身上,上下打量着我身上的盔甲,流露出好奇的表情。歧州是军镇,到处都是穿盔甲的人,所以出门的时候,我和明韶也都懒得再换回便服——在这样的地方,穿着便服反而显眼。他之所以会这么惊讶,也许只因为我的性别让他感到意外了吧。
明韶笑嘻嘻的说:“西夏,这是英大哥。是我最好的朋友。这是西夏,我的……娘子。”
既然是明韶的朋友,我当然也要客气点,连忙抱拳行礼,叫了他一声英大哥。他好象很高兴的样子,连连说:“好,好,竟然是军官呐。这样的娘子也就只有明韶能找得到。”正说到这里,从楼梯旁边的小门后面又探出来一个小脑袋。这是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眨着一双跟英汇同样闪亮的大眼睛好奇的端详着我,等到目光落到明韶的脸上时,他立刻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欢呼,张着双臂扑了过来:“韶叔叔!”
明韶一把将他抱起来转了几个圈子:“想我了吗?英雄?”
我忍不住张大了嘴,这孩子竟然叫这样的名字——好狂妄的老爹。不过还真是个漂亮的孩子,眼睛圆溜溜的,很惹人喜爱。
英汇跟那孩子说:“英雄,叫婶婶。”小英雄盯着我,果然脆生生的叫了一声:“婶婶。”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竟然真的脸红了。明韶和英汇对视一眼都哈哈笑了起来。明韶说:“我们昨晚去了鬼神沟,一早刚摸出来,快饿死了。就想吃嫂子做的面。”
英汇连忙说:“让英雄陪你们坐坐,我马上让你嫂子做饭。”
英雄不多久就跟我混熟了。趴在我的腿上不住的摆弄我的腰刀,似乎小男孩都有这样的嗜好,敏言和明华也都对我的刀和马喜欢的要命,我抱着英雄去看我的大黑马,他果然象明华一样激动的眼睛直泛光。看到他这副样子,我不得不牵着缰绳让他坐上去过过瘾。
坐在黑马上的小英雄似乎比楚元帅还要神气,他一边小心翼翼的抓着马鞍,一边还不忘了跟街上那一群群追着他看的小伙伴们打招呼,神气活现的样子让我觉得他要是有尾巴,一定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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