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之一。
歧州,这是个很少见到绿色的城市,我从六岁起就生活在这里。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我几乎都能闭着眼睛摸到。我喜欢这里一望无际的开阔,喜欢这里晴天时蔚蓝如海的天空,甚至也喜欢这里狂风肆虐的坏天气。
舅舅曾经说过,真正的男子汉会爱上这个地方。因为我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被焰天国好男儿的热血浇透了。在我所见过的好男儿里,排在第一的,就是舅舅。
尽管他很少露出笑容,尽管我十二岁那年偷了他的腰牌,和后城里几个同龄的孩子溜出城去界河游泳,被他捉回来之后,当着全军将士的面绑在旗杆上毫不留情的抽鞭子。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的好男儿。
他对于我,是比父母更亲近的人。
每隔几年我都会跟随舅舅回中京述职。因为适应了歧州,我总觉得难以适应在中京的生活:人太多了,无论什么时候出去,街上都是人,他们走路的样子松松垮垮,神态过于闲适。而歧州的街道上,永远只能看到行色匆匆的军人。即使是在后城,那里的老百姓也都是来去匆匆,很少有人会在茶馆或酒楼里消磨掉整个下午。
不知道他们是因为习惯了在战争的缝隙里争分夺秒的储备下一次战争所需,还是因为歧州没有中京这样风和日丽的好天气。
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也适应不了中京那样悠闲的生活。
但是此刻,我却深深怀念起中京来。
我在黑暗中又摸到了怀里的那一枚飞刀。即使闭着眼睛我也能在脑海里无比清晰的描绘出它的每一个细节。黄铜吞口,刀身锋利而精致。为了携带方便,我给它佩了一个铜制的刀鞘。因为一直贴身收藏,它显得很暖。让我不由自主就联想到她那双倔强的眼睛。
忍不住又回想起明瑞和明仪拿着这把刀跑到我面前时,那种等着看好戏的表情。其实那天他们来之前,清萍已经把禅山上发生的事都告诉我了,我当时是怎么反应的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大概只是有些吃惊吧。
毕竟那时还没有把西夏和记舞潮联系起来。
临西草原是我印象之中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地方了。几年前曾经跟随我的师傅去过一次,那一次族长拜托他从铁龙族那里买到了一批良种骏马——他们是马背上的民族,对于马匹的热爱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而这一次的交易,除了马匹还有一些兵器。
很难想象我的师傅会如此认真的去做这样琐碎的事,但是他却说他所做的事赢得了两个民族的友谊,值得。
我一直搞不懂他的想法,但是听上去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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