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说,“米娜的留言是自我介绍。如果我们通过电话,她还用自我介绍吗?如果她已经被恐吓得不能正常生活,还敢给我打电话吗?还敢让我给她回电话吗?”
瑞恩继续问:“你在8月7日早上8点钟给米娜打电话了吗?”
“没有。”
“那时候你在哪里?”
“在亚洲犯罪特别工作队的办公室。”
“你怎么会在那儿?”
“给探警送彼得的材料。”
“然后你又去了哪儿?”
“我去斯达巴克咖啡店喝了杯咖啡,吃了一块甜食。”
我突然想起什么,忙举起右手说:“法官先生,我突然想起来,我的皮包里可能还有咖啡店的收据,能允许我找一下吗?”
法官同意。我走下作证席,回到听证席,从桌子上拿起皮包,取出钱包,翻出一张收据。当时,我是用信用卡买的咖啡和甜食,几个小时后我被捕了。这几天,刚从监狱出来,为了今天的出庭,我天天学习米娜的材料,根本顾不上别的。要不是瑞恩提问,我早就把喝咖啡的事忘记了。这张小小的上面有我的信用卡号、买咖啡的日期和价格的收据,就这样在我的钱包一躺就是好几天,直到今天,成为重要的呈堂证据。
我把收据交给了法庭警察,但要求还我一份复印件。法庭警察当场复印,把原本交给了法官。法官看了一下,放到旁边,然后转向瑞恩,“瑞恩先生,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瑞恩摇摇头,“提问完毕,法官先生。”
我的作证到此结束。
米娜的律师又叫米娜作证。
“8月7日你是不是又接到杨眉的电话?”
“是的。”米娜说。
“她在电话里说了什么?”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