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漫说,“你听,这段词儿写的多好啊。”
像写的她跟裘自城一样。
她是忘恩负义的仙人掌,裘自城就是自毁长城的主人,他妄想掌握她,终于和她一起被尖锐的刺穿透身体。他流的血,是沈漫流的泪,恨意就是沈漫活下去的养分。
薄雪看着神色晦暗不明的沈漫脸上闪过重重复杂神情,心知沈漫又联想到遥远隐晦的秘密。
“沈漫姐,你好像很久没有去城西那边儿了吧?”想了又想,薄雪憋出这么一句话来。
沈漫抬起头,神色古怪地看着她,“你为什么问这个?”
薄雪“额”了一声,“我是觉得,那边那位,或许能让你开心点,以往不是无论什么事,都愿意去跟他说说吗?”
沈漫垂下睫毛,没遮住的半只瞳孔被室外阳光照射成琥珀色,她漫不经心的,手指轻轻抚摸过密密麻麻的书页,什么都没说。
“或者去见别人也行,额,总之,我觉得你的脸色实在不好,一定是缺少了性.生活的滋润。”薄雪窥着沈漫的脸色,小心翼翼补充道。
沈漫终于从鼻腔里“嗯”了声。她拿着剧本起身,往楼上走去,临了不忘对薄雪说,“我要出去一趟,你先回家吧。”
沈漫为薄雪的话感到恐惧与冲击,同时她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真的做到,如薄雪所说的,无论痛痒全部与宋锦宵分享感受吗。
她摇了摇头。
一定是她身边的人太少了,又大多数是过眼云烟,燕过无痕。因此宋锦宵,这个陪伴她三年之久的人,从少年成长为年轻男人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在她低俗恶劣的世界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
倒也不是多沉重,倒也不是多刻骨铭心,只是“陪伴”二字,听起来,实在很动人。
沈漫活到二十四岁,已历经大多数人四十年才能经历的人生,尝过遥若电视剧怪诞狗血滋味,也沉睡过无数人枕边床畔,她承认她很多情,因此处处留情,现代人匮乏的爱在她身上被分割成无数细小如灰尘碎片,分给她的众多情人。
这些灰尘里颗粒最大的三颗,分属裘自城,宋锦宵和绿由。
沈漫尤住在紫坞城的时候,有一个略懂教义的邻居,她总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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