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出来啊。风湿啊——这是老毛病啦,没办法根治的……”
她们唠起家常,我得以确定,她俩很熟。
不知道过去在费奶奶的眼中,曾初雅是否也是那个能够与霍笙走到最后的女孩?我的内心一阵苦涩,但为了一尽女主人的气度,我还是不得不打醒了精神。
“费奶奶,霍笙回家了么?”我打断她们的闲话家常。
“啊——”费奶奶突然反应过来,回头看了一眼书房,“阿笙回来了,刚才还在问你,我现在去叫他出来啊!”
明明平日里总是自嘲老胳膊老腿的,但是这会儿一急起来,她一个开溜走得比谁都要快。
我哭笑不得,只得在她身后高声叮嘱着“慢些慢些”。
曾初雅也不闲着,她开始在这屋里四下转悠起来。
沙发前有一个简易的报纸架,曾初雅从最上头拣了一份报纸,翻开看了起来。
这轻车熟路的样子,说是第一次来,我反正是不信的。人家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长得相像起来,所谓“夫妻相”便是这道理。我不知道曾初雅与霍笙究竟好过多长时间,但是照当年读书时就在一起推算,分分合合也得有个七八九年了。
眼下,她懒洋洋靠在沙发上读报的模样,与霍笙平日里的样子重叠了。看来她是打定主意,专程给我找不痛快的。
虽然我现在很想转身走人,上楼关门,但是作为女主人,我还是不得不表现得识大体一点。
于是,我笑得快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曾小姐,要咖啡还是茶?”
曾初雅狐疑地睨了我一眼,“我自己来就好了。”
房门打开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我不用回头都知道那是霍笙出来了。
他的脚步声特别明显,拖鞋在地上拖沓的声音特别像个无所事事的小孩子。
他穿着一身舒适的睡衣,双手插兜,散漫地从书房里走出,一副居家男人的模样。
曾初雅盯着他看,眼眶中浮现一抹雾气。我不免在心中揶揄,若是早出生几十年,她或许有机会参演琼瑶剧。
我向前走了几步,目不斜视,怒气就快要冲破胸腔了,经过霍笙边上时,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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