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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喜欢他对她亲昵的动作。
男人脱了外套,里边是挺括的白衬衣,搭灰色毛衣马甲,不见一丝褶皱,衬得整个人肩背更为挺拔。这副样子,再配一副金丝边眼镜,可以直接去当教授。
不知道做起饭来,会不会有些违和。
裴奚若也见过其他人做饭。
裴母喜欢边做饭边放嗨歌,简星然会一边看菜谱一边大呼小叫。这两位都是大刀阔斧的类型,菜刀笃笃乱剁,油在锅里霹雳啪啦地响,铲子叮叮当当碰在一起,反正不把厨房弄出爆炸一样的动静都不算完。
但傅展行做起来就很静,工序严密得像机器。
他折起袖子,将菜一样样冲洗,动作很快,却游刃有余,像是掐准了分秒,将时间利用到极致。
哪怕置身于厨房之中,也没什么烟火气。
中途,裴奚若闲极无聊,自告奋勇,帮他切胡萝卜。
傅展行想起她刀工不错,便随她去了。
结果,她切的胡萝卜,长的长,短的短,粗似拇指,细似线丝,奇形怪状,什么都有。
“裴奚若,”他按住她手里的菜刀,目光看向她,“那天的糖醋小排,你自己做的?”
她见被他识破,也不慌,弯唇一笑道,“噢,酒店买的。”她只是换了个盒子。
傅展行无言片刻,末了轻笑。
想也是。她哪里像是会做饭的人。
“不过其实,也不全是买的,我也认真发挥了一下自己的厨艺。”裴奚若想挽尊,强调了句。
他看她一眼,“蓝莓炒蛋,黄瓜炒丝瓜,奥利奥米饭?”
她点点头,继续把手伸向胡萝卜,“你看,第一次就做了三个菜,说不定我很有做饭的天赋。”
他把胡萝卜从她手里拿下来,将人打横抱起,又放回中央岛台边。
“以后你离厨房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