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知道你们店能否一下子做出价值五十两银子的饭菜!”蓝衣男子冷哼,五十两,真不是个小数目,这得点多少高价菜呀,这老板娘,还真敢要价。
“嘿嘿,客官嫌贵的话,可以先尝尝红樱醉或雨之林,这两种味道也很不错的。”
“不必了。”蓝衣男子又往楼上看了看,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道“明天午时,我带朋友来这儿吃饭,你给我们准备一间雅间,这是定金。”
说完,也不等何贵回答,就又大步向门外走去。”
“诶!客官。”何贵见那人已走远,不由得抱怨道“真是的,哪有这么定座的呀,我们酒楼这么忙,你也不先问问明天有没有空余的雅间给你。”
一旁忙碌的伙计却抬起头来,笑道“不巧,明天还真有,你忘了明天什么日子?只不过倒是要他大失所望了。”
何贵这才想起来,看了看一脸jian笑的东华,笑骂道“你小子,越来越坏了。”
“哼,谁叫他对林姐不怀好意,偏要叫他吃些哑巴亏才好。”
——
林可回到调酒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毫无形象的往桌子上一趴,对调酒间另一个人报怨道“哎呀,难受死我了,宝珠,真不知道你从哪学来的这种走路方式!怎么就这么别扭?幸亏我不用总这么走路,要不然我还不如一头撞死去算了。”
这个宝珠是林可在来银都的路上捡的,大概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小脸长的圆嘟嘟、粉嫩嫩的,平时最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虽说不上漂亮,却很可爱,像个洋娃娃一样。只是这可爱的小姑娘,不知为何,倒在野外的路边上,要不是林可发现了她,她现在是生是死还不知道呢,刚醒来的宝珠迷迷糊糊的,一问三不知,林可就索性当她失忆了。
这宝珠虽然失忆了,可梳头却梳的极好,林可每天在酒楼露面前,都要靠宝珠替她梳上一头漂亮的发髻,在用上宝珠教她的那种折磨人的走路方式,最后配上她完美的身材,这才使自己浑身上下恍如谪仙般耀眼。
林可闲时经常幻想,宝珠会不会是某个贵族小姐的贴身侍女,因为不小心窥见了主子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吓得失忆了?亦或是被主子灌了某种可以使人失去记忆的药?
当然,这只是林可的无良臆想,具体怎么回事儿,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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