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金光瑶。所写出来的他未必会让你们所有人满意。
因此,我在文案便标明了,请心疼他的绕道。就怕这种情况。
如果有心疼他的已经入了坑。那么你有两个选择。
其一,我们求同存异,避开金光瑶的事情,保留彼此的意见。单看羡羡就好了。毕竟我这文,金光瑶的戏份很少,几乎不会出场几次。如果你觉得我笔下的金光瑶不是你所想的样子,你可以选择跳开这些片段看其他的就好。
当然,如果这样,也请这部分人,不要再和我说种种金光瑶的不得已。我并不喜欢大肆宣扬加害者的背景和委屈,而忽略受害者感想这种事。
而所谓的不得已,世上还少吗?别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谈电视剧吧。就谈现实里那些违法犯罪的各类新闻,也有不少报道受害者是因为童年阴影,童年伤害等等才导致人格问题,造成如今不可挽回错误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