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武还押,杨小桥带下去。传钱姚氏上堂。”
照律例,若非万不得已,不传妇女上公堂。如今是钱家老奶奶自告奋勇,挺身作证,情形特殊,所以问官颇为优遇。等白发皤皤的钱姚氏上堂,特为给她一个坐垫。
“你娘家姓姚,夫家姓钱?”翁曾桂问。
“是!”
“钱姚氏,”翁曾桂先作一番开导,“杨乃武的案子,本来是传你儿子来作证的,你儿子有病,你这么大年纪,千里迢迢肯来吃一趟辛苦,实在难得。不过,打官司跟亲戚朋友有啥纠纷去调解是不同的,情面上的话用不着,要讲真人实事,有一句说一句。只要你说的是真话,决不会难为你证人。你听得懂我的话吗?”
翁曾桂的话带着江南的口音,钱姚氏完全听得懂,却故意答说:“有几句听不懂。”
“如果有听不懂的,你马上就问。”翁曾桂看了看案卷说,“你有两个儿子,叫啥名字?”
“一个叫钱坦,一个叫钱恺。”
“钱坦另外有个名字,叫钱宝生?”
“只有一个名字。”钱姚氏答说,“我真不懂,怎么会叫他宝生?”
“你是真话?从没有宝生这个名字?”
“我自己的儿子,怎么不知道!从来没有过。”
“这要具结的!你懂不懂什么叫具结?”
“我懂。”
于是,翁曾桂命书办即时写好一份“所言是实,若有虚假,甘愿领罪”的“甘结”,念给钱姚氏听了不错,打上手模。办完这道手续,方又再问。
“你儿子钱坦牵涉在杨乃武这件案子里的情形,你知道不知道?”
“知道。”
“好!你把你所知道的情形说一说。”翁曾桂又提醒一句,“慢慢说!有一句说一句。想不起,说不全不要紧,不要自己去添枝加叶!”
“我不会,有啥说啥。”钱姚氏一面回忆,一面缓慢地叙述,“那年是同治十二年,冬天。有一天,县衙门里的差人上门,说县大老爷叫我家老大去问话。全家都吓一跳,不知道为啥吃官司。差人倒很客气,说没有啥要紧事,去一去就可以回仓前的。老大一走,我越想越不放心,叫老二进城去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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