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没有找到枕套,便把枕头随意的塞在喜被下面。
如果我是凶手,在床榻上杀害了李信月,用塌垫包裹住她的尸体走出来,那我所过之处必定是血迹流淌,血迹绝对不会凭空断在了正院。
推算一下李信月遇害的时间,我们昨日午后在成衣铺沥见过李信月,稍早时候饭桌上还摆有饭菜和两副碗筷,还有没有来得及收拾的炊房,老头子是在傍晚敲门无人应答擅自闯入见到了凶案的现场,决定帮凶手销毁证据。
初步判断李信月的遇害时间在昨日她关店铺回新居用膳到傍晚尚未用完晚膳之间,这段时间不走够让血迹凝固,那显然凶手也不可能是把尸体带出放在正院,沥干了血再带走。
既然排除了这种可能,那么根据血量的分布,李信月可能就不是死在西厢房里,而是死在正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