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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卷宗?”明舒诧异道。
“一份是彭庆的拐卖案,另一份是卢家的失女案。这两桩案子虽有关联,但分开立案。”应寻道。
他办事细致,知道明舒在查的柳婉儿与卢家有关,索性将当初卢家的婴儿失窃案也一并调阅了。
明舒先取过拐卖案卷宗仔细翻阅起来。
十七年前的拐卖案,拐卖的主谋者早已落案。按大安律法,拐卖儿童为童工者流放三千里,卖为他人子孙者则判徒刑三年。这桩拐卖案的主谋者彭庆二者皆犯,取其重者判刑,被流放三千里,人已不在汴京。
除此外,还有从犯两人,一个是彭庆的妻子,一个则是彭庆的meimei,这两人皆获三年徒刑,算算时间,现在已经放出来了。
明舒从卷宗中抽出一页纸,那上面详细列明彭庆被抓之时未及卖掉的孩子,其中果然就有卢瑞珊的名字。
“这三人专门在汴京城内人群集中地偷盗诱拐孩童,当时已经引起官府的注意,暗中排查摸底了近半年,终于收网,才将这起人连根挖起。卢瑞姗运气好,被盗回后即被彭庆一个主顾相中,约定了交人时间,后来却因风声太紧,那主顾不敢收人,彭庆收了定金不能转手,便暂时养在家中,由其妻看顾,直到官府上门抓人时被救出,送回家中。”应寻已经先明舒一步看完所有卷宗,这会见明舒翻得慢,索性向她说起。
明舒点点头,又翻起卢家的卷宗。
当年卢三娘被盗之后,卢家人立刻就报了案,所以这桩案子被独立出来。关于卢三娘的案子,在卢家的卷宗中陈述得更为详细。
卢三娘被彭庆拐盗之时才刚满月,而十七年前卢家还只是汴京城一户普通官宦,卢父卢广春当时也不是工部尚书,只是吏部一个小小的主事,后来才调去工部任职,一路高升到工部尚书的位置。当时的卢家家境平平,家中下人并不多,卢母冯氏生下卢三娘后,只雇了一个奶娘照看尚在襁褓中的卢三娘。
根据冯氏和奶娘的口供记录,当时的卢三娘并不好带,时常夜啼吵闹,月子中的冯氏既要调理身体,还得主持中馈,被闹得头疼不已,于是夜里便会让奶娘将小婴儿抱到街中哄上一段时间,待婴儿睡着后再抱回家中。
怎知就因此举,婴儿进了彭庆视线。蹲守两日之后,彭庆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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