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一定要赢,所以锋芒毕露。”
“‘有一点’特殊的天分?”卫染难言地看着他,这是不是也太轻描淡写了?
沈砚歪了歪嘴角:“你看我就知道了,你们以为的所谓天才也是有局限的。”
……那倒是。
不过卫染真的起了好奇心:“那他的天分是……?”
“过目不忘。”沈砚简单道。
卫染纤长的睫毛微眨,试图理解:“你说的是真正的那种,过目不忘?”
沈砚点头。
“他能记得他两岁的时候,我弄坏了他那个猫头鹰跳舞的音乐盒,猫头鹰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长了几根胡子。然后他咬了我一口,当时牙印是什么形状,他都能纹丝不差地画下来。”他摇着头,“就像这类的事情,他随时都能说出来几件,反正我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卫染眼睛睁得圆圆的,两岁时的事情都能清楚记得所有细节,这也太神奇了。
她连五岁那年陪了自己一夏天的玩伴长什么模样,都只记得模模糊糊的。
她吸进一口凉气:“这就是影像记忆吧?”
这种罕见的天赋,她以前只在新闻报道或小说电影里听说过,据说这世上有极少数人的记忆力天生就能够像相机一样,把自己看到听到的一切细节,都作为完整的影像存储在记忆当中,以后随时可以纤毫毕现地回忆起来。
沈砚“嗯”了一声,笑笑:“所以他从来都不用背课文,这点我倒真是羡慕他的。”
没人不羡慕吧。
卫染在学习上记性还算是挺不错的,背东西也不慢,不过她想想那种可以不必刻意去记就过目不忘的感觉,心里就很是神往。
不知道是种怎样的体验啊。
这么好的记性,想来不管学什么都能事半而功千万倍,她倒是不解沈砚刚才的话了:“他都能过目不忘了,还会有什么局限?”
沈砚脸上笑意逐渐褪去,深黑的眸子微微失神:“有的时候,对过去记得太清楚,反而是一种诅咒。”
他不自觉严肃起来的态度,让卫染本能地感到不祥。但他沉默了半天没有继续说下去,似乎这里面有什么他宁愿不要提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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