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太软”。大学里我就有过男人,当然是
学生。大学毕业后,我不断地换工作,不断地换男人,至少有过五次同居的
生活。
我不想再为“爱情”这东西劳神费力,所以一开始便与他们约法三章:
不谈爱情、不论婚嫁、随时分手,经济上实行AA 制。事实上,男人们骨子
里是欢迎我的约法三章的,甚至可以说求之不得。而我呢,也省去了不少麻
烦。
对我而言,爱情是虚伪的,我并不需要,但我需要同居。当然我有言
在先,我没有欺骗过谁,也没占过谁一分钱的便宜,我自觉心安。
但是,我也有心不安的时候——那是在我找到现在这个工作以后,而
且我喜欢上了这个在外资厂当翻译的工作。一年多以前,我被老板选送去美
国公司总部进修一年。
刚刚对环境有一些熟悉时,想不到有个美国毛头小伙子竟然爱上了我。
他叫彼得,1.85 米的魁梧身躯,整整比我高出一头,是公司总部的员工。
正好是负责接待我们中方员工。美国人的爱不像中国男人一样躲躲闪闪,彼
得一旦对我产生好感,就开始穷追不舍,天天上门送鲜花啊,要带我去看日
出啊,都烦死了。
后来,我豪爽地对他说,劳驾您别这么辛苦了,你真的喜欢我是吧?
可以,马上搬来住吧。彼得是真没想到我这样的女人会有这样的个性,他的
眼睛瞪得像铜铃,尔后又激动得直喊“我的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