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到了最后,那些飘渺的温柔,全成了扎在她身上的软刀子。
凌霄从繁杂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然后,她听见封易说:“没错,我的确喜欢你。”
凌霄觉得脑子中好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导致她一时间竟然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没有人知道她曾经一度多想听到这句“我喜欢你”,只是现在,她的心境完全变了。
“哦,谢谢你的喜欢。”
凌霄放下筷子,拿起餐巾擦了擦嘴,然后嫣然一笑,拿起了自己的包:“可惜了,我不会喜欢你。”
迟到的正义和后来的喜欢,在她这里,是两样最无用的东西。
*
凌霄没想到自己还可以这样拒绝封易,这种感觉,简直比中了五百万还爽。
她从“咱们老百姓,今天儿真高兴”哼到“农奴翻身把歌唱”,毫不掩饰自己的好心情。
只不过这好心情也只维持了一晚上。
前一天晚上睡得很香,可是到了第二天,她立刻想到了摆在面前的问题。
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和封易说“我不喜欢你”,可是现在,她还在恕园里。
封易也在恕园。
之前这段时间,他们甚至每天都在一起吃饭。
从前倒没什么,她和封易虽然有过婚约,但撇开这段往事,两个人也能算是相熟的朋友。
可是无论什么关系,但凡参杂了感情,那就不一样了。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凌霄在床上打了个滚,引起了年仔的注意。
年仔探头看了看主人,发现她没什么事后,撤下了扒在床上的前爪。
凌霄注意到狗儿子的动静,翻身看它:“仔,我们搬走怎么样?”
年仔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好像听懂了她仔说什么,呜咽了一声,听上去有点舍不得。
恕园对狗狗而言真的是一个好的住所,哪怕不用出门,它也可以尽情奔跑消耗过剩的体力,毕竟牧羊犬需要的运动量难以想象。
“可是mama准备搬走了。”凌霄像哄孩子一样,拍了拍年仔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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