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家中平安者,可行婚姻,亦称压庚。
相亲亦称相门户、对看。婚姻礼仪。即在议婚阶段换过庚帖后,由媒人联系安排,双方长亲见面议亲。历代相亲仪式大同小异。旧时男女当事人并不相见,而由父母长亲包办。
订婚婚姻礼仪。即订立婚约的仪式。通过这个仪式,表示正式定下双方的婚事。古代,男方以雁为礼,去女家商定婚事,雁成为婚姻的信物。近代多用饰物、衣物、食物为礼,送往女家,送礼之后,婚约即成。订婚的表现形式为婚书及财礼。封建社会,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双方均不得反悔。新中国成立后,订婚已不是法定程序,男女双方只要出于自愿,合乎婚姻法的条件还要进行登记注册。
尝汤献花婚姻礼仪。订婚后,男家长者赴女家,与女家长者一道焚香祷祝上天保佑。礼毕,女家设宴。席上先尝汤,上清汤四碗,碗口上以红线作十字交叉,线头坠铜钱,以示姻缘开头。尝过汤后,上盘装四个猪蹄,每个上插红花,盘中置刀一把,刀柄上缠红绸,此谓献花,含缔结婚约之意。尝汤献花后,订婚礼为正式完成。
议聘婚姻礼仪。是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后,由媒人往来商议男家聘金和女家嫁妆的种类、数量的程序。一般根据双方的家庭地位和财产的多少及当婚男女的人品而确定,明显带有买卖婚姻的痕迹。
下插定婚姻礼仪。是专门送约定婚姻信物的仪式。男家向女家提出订婚,将女子插戴的首饰送到女家,作为婚约信物。第二十七回:“但我说明了他家是没有公婆的,不要叫鲍老太自己来下插定。”
下财礼亦称下彩礼、下财、下礼、过礼、过彩礼、放定、下定、行大盘、行聘、行聘礼等。婚姻礼仪。即完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财礼。财礼的数量品质,各地不同,主要视家境的贫富而定。南宋·吴自牧“且论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否则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
下财礼即依礼制,也要征得女方同意,实质是送和要结合。行聘前,先由媒人执彩礼帖(礼品清单)与女家商议,往往双方对数量品质多存争议,需商议多次方能定下。行聘时,男家备礼书,置于红漆木盘上,排队手捧肩挑礼品,伴以鼓乐送至女家,女家协助将礼品摆开,供女家亲友邻人观赏过目。女方收下,下财礼毕,婚约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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