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欢。
她知道胖胖是隔壁邻居的猫,她曾严重的怀疑他“虐待”小动物,根本忘了要喂食这回事,因为在她搬进新家的第三天,这只猫就从阳台跑到她家来报到,发现她会给它东西吃之后,它就每天都来,而且会陪她看完韩剧,在九点钟的时候乖乖回家,这两个月来,她和胖胖的相处模式就是如此。
她不禁怀疑,那男人都不知道吗?他真有这么忙吗?
她碰过她的邻居几次,他是一个又高又有型的男人,下巴留著一点胡碴,常穿著黑色皮夹克、黑色西装裤,手里提著个大公事包,好像事业做得多大,来去匆匆的。
而她很受不了他一点的是──
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好像从来不把邻居放在心上。他曾碰见过她数次,有时叫她王小姐,有时称呼她林小姐,高兴时又对著她叫张小姐,没有一次叫对她的姓,而他很明显也不知道她其实就住在他隔壁,不是楼上,也不是楼下,就在隔壁。
而他不知道的事,还有他家的垃圾都是她顺手倒的。这座社区的住户,只要把垃圾提到社区的大垃圾桶即可,之后的事情有专人负责,而隔壁的大忙人却每天早上把垃圾往他家门口一放就走人,八成是以为有人会来收,或是垃圾自己会长翅膀飞走吧!
她其实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帮他拿垃圾去丢,但她就是做了,一部份原因是出于举手之劳的心理,另一部份原因是看在他是胖胖的主人的份上。
虽然对他有一点抱怨,但在这边住了两个月,她发现至少她是安全的,这个邻居起码不会sāo扰她、找她麻烦,对一个独居的女生而言,这样最好。
若说自己对这个帅帅的邻居有什么奢望,那大概就是──他可不可以有一次叫对她的姓,不要再是莫名其妙的王小姐、林小姐、张小姐……好像她没有脸孔,好像她是那种让人“过目就忘”的女生,她自信自己算是中等美女,长得没那么普通、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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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在旭提了一个便当,悠闲的走进公寓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