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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春天是很称职的,把尸体检查一遍,做完基本的勘察后,才出来,他问:“感觉还好吧。”
“心里挺惭愧的,把专业课都还给老师了。”
“刚才那几眼,你看出些什么来没有?”
她想了想说:“死者男性,年龄没看出来,身高170左右,体重60公斤左右,死前受过残忍的虐待,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很痛苦,还有他身上那些被切下来的肉,刀口不深,所以不会致命,这么一刀一刀的割,想想就起鸡皮疙瘩,杀他的那个人肯定很恨他。”
“还有就是他旁边的那堆衣服,衣服还是湿的,上面有泥点,我记得昨天晚上九点的时候下的雨,他肯定是淋着雨回到家的,说明他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九点之后。”
黎春天拍手:“还不错嘛,你没干这行可惜了。”
她摇头:“我已经习惯给人家抽抽血,采采样,胆子都变小了,要再干这,估计一时半会儿适应不过来。”
从现场出来已经是下午三点了,想着还没吃午饭,就在附近找了家小餐馆,但一闻到肉味,她就没胃口了,她笑着说:“后遗症,得缓缓。”
他说:“那你想吃什么,我带你去,撸串?”
黎春天不是南方人,是地道的北方汉子,第一次吃火锅还被她硬拉去的,跟火锅一样的味道还有一种吃法,就是把食材穿在竹签上,烫着吃,以前在外地上大学,食堂里的菜都清淡,她忍不住想吃辣的时候就会跟他唠叨:“学长,我想撸串!”
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他还傻傻的问:“好啊,你要怎么撸?串又是什么?”
林至爱没想到,这些他都还记得。
c市满大街都是卖串串麻辣烫的,找了间环境还清雅的,他始终记得她爱吃鱼丸,拿了很多,问:“够吗?”
她挠挠头,不好意思的说:“我现在不怎么喜欢吃鱼丸了。”
他脸色一白,赶紧又放回去:“你以前不是挺喜欢吃的吗,每次都吃好多。”
“那是因为学校门口那家味道太不地道了,菜品也不好,只有鱼丸味道还行,所以就只能吃那个了。”
闲聊时,她问:“你家离c市挺远的,为什么想着到这边来工作。”
他没有回答,她以为他不想回答,也没多问,顿了一会儿,他才说:“因为我知道你在这里,想来碰碰运气。”
她正拿着筷子在锅里乱捞,听他这么一说,手就停住了,她不是笨蛋,当然听得懂他话里的意思,而且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也知道他喜欢她,只是那时她心里只有况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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