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四五十岁的时候会不会变的那样的欲求不满,但三十岁的我,在守寡一年之后,只与公公发生几次性关系,我的心就开始不平静起来却是不争的事实。
也许有人会说我淫荡,这么快就屈服了公公,可谁又知道我的苦楚呢!就如一个生活在不缺水地方,习惯了早晚洗澡的人,很难理解自小在沙漠中生活的人对水的执拗一样,那些有着固定性伴侣或是可以随时随意找到临时性伴侣的女人,是很难理解一个长时间守寡的寡妇。
再一次体会到性爱滋味后,对性爱的那种渴求。
而在这个信仰缺失,无比开放,信息发达,物欲横流,处处充满无尽的诱惑,离婚比结婚都要随便的笑贫不笑娼的年代,让一个花儿一样年华的女人守寡不觉得是一件非常残酷、可笑和不现实的事情吗?当小朋被追认为烈士,我自然而然的成为烈士遗孀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再婚的可能性很低很低,除非能下定决心,舍下这里的一切,远离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找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
娶一个丧偶的女人是需要勇气的,而娶一个烈士遗孀需要的则不仅仅是勇气,还有面对各方舆论压力的担当和魄力。
而敢于丢掉烈士遗孀身份再嫁的女人无疑也是勇敢的,她所有承受的社会压力要比敢于娶她的男人大得多。
显然的,我不够勇敢,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
不是因为舍不得现在优渥的生活,而是没有勇气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过着被人指指点点的生活。
正如我没有勇气再婚的那一步一样,我更加没有勇气在外面寻找一夜情,收益与风险不成比例,万一事情败露,我将失去一切,并被钉在道德的耻辱十字架上被人鞭挞。
而满足性需求无非就是找个男人,或是使用器具,如香蕉黄瓜茄子藕和按摩棒。
当在外面找男人风险大,且又被公公强奸,并没有与他鱼死网破的勇气的情况下,我唯一能选择的有且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与公公的关系从被强奸变为通奸。
我能觉得就是我自己在与公公做爱时是全身心的投入,还是半推半就的矜持,亦或是在心里面无比渴求,可面上却做出无比厌恶的神情给公公添堵,让他厌烦自己。
男人和女人,只要不是嫖客与妓女的关系,哪怕是强奸,有了第一次,很可能不会有第二次,但有了第二次,就肯定会有接下来的第三次,第四次以至于后面的无数次。
其实在被公公强奸之前,我经常在夜深人静时考虑自己的将来,更在空虚寂寞自慰时为了达到高潮而幻想过被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