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交代问题。
第二,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者的谅解。
第三,主动交代出H区一些贪官的腐败行为,应属立功表现。
第四,这些年他们虽然做了一些打砸抢烧的勾当,但没有命案在身。
所以,刘琦认为,可以根据每个人的具体犯罪情况,依照法律的相关条文,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无期徒刑。
但刘琦的观点马上就被陈三否定了。
陈三说:「这些人拉帮结伙,私藏枪支,强奸妇女,欺压百姓,必须判死刑。不枪毙他们,不足以平民愤,不枪毙他们,不能显示出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陈三之所以一定要置伍云龙一伙于死地,当然不是象他说的那样冠冕堂皇,而是出于私心。
第一,伍云龙曾经带人打过他,这件事他一直认为是奇耻大辱,报复心极强的陈三当然要抓住这个公报私仇的好机会,置伍云龙死地而后快。
第二,斩草必须除根,否则这帮亡命徒将来一旦获得自由,对自己非常不利。
第三,只有判处死刑才能显示出罪犯的罪大恶极,才更能显示出他所打击犯罪份子所立下的丰功伟绩。
后来,陈三又和才华通了电话。
在公安部「从快、从严」
的批示下,这个案子很快便有了结果,一审判处伍云龙、刘飞龙、楚天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他们手下两个得力的帮凶林森和丁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5年。
几人不服,提出上诉。
结果上诉不久就被驳回。
5范璐璐就在这时候,陈三接到了范璐璐打来的电话。
范璐璐说:「丁同是她姨家的儿子,问他能不能帮帮忙。」
原来,范璐璐自幼丧母,从小和父亲一起生活。
母亲去世时,她才三岁,那时父亲是H区一所中学的副校长。
由于父亲工作忙,她经常被寄放在二姨家。
二姨对她非常好,甚至好过自己的亲生儿女,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可她先吃,有什么好玩的,也要让她先玩。
二姨自己生有一儿一女,儿子就是丁同,比范璐璐大两岁。
还有一个女儿叫丁蕊。
后来,范璐渐渐的长大了,上了小学,上了中学……。
去姨妈家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但儿时姨妈对她的好可是一点没忘。
她大学毕业的时候,父亲已经成为手握实权的教育局局长,范璐璐也就近水楼台的进了教育局。
由于从小缺少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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