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枕头,随手丢了过去,勉强默认了他的借宿。
可能其中还掺杂了些同病相怜的因素,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如说家家有对难搞的父母,沉元嘉每次跑来借宿,十成十是和他爸吵架然后负气出走,这世上重组家庭太多,被遗弃在旧世界的小孩更多,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于是陆昀家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流浪小狗的临时避难所。
简单交代两句后,陆昀走进厨房,接满一盆清水,又放了把白芸豆进去泡发——顾瑶明天想喝蹄花汤,他得提前备好所有食材,顺便清洗今天的餐具。
正收拾间,身后传来脚步轻响,沉元嘉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神情颇为兴奋:“你在做什么好吃的?”
“明天的汤。”陆昀头也不回,“没你的份,别想了。”
可惜架不住对方馋虫大动,沉元嘉硬是挤进厨房里,公然来回检视余粮,刚从冰箱翻出一杯酸奶,还没来得及拆封,就被陆昀强硬塞回原位:“那是留给瑶瑶的。”
“那是留给瑶瑶的~”沉元嘉耸了耸肩,掐着嗓子阴阳怪气重复一遍,眼瞧陆昀护食,实在没有什么搜刮机会,只得从菜篮里取出一根黄瓜,嘎嘣嘎嘣生啃起来,“你还在每天给她煮饭啊?”
陆昀点点头:“嗯,她mama出差去了,家里没什么人照顾,我帮个忙而已,反正每天都是要做饭的。”
厨房本就狭窄,一下塞了俩大高个,更显得拥堵拘束,陆昀嫌他碍手碍脚,刚要出声驱赶,忽然瞥见沉元嘉直勾勾盯着自己,随后神情古怪地摇了摇头。
“你这样是不行的,那母老虎吃定你了。”
说罢,甚至长长叹了口气,大有「可怜我那好兄弟竟被女人所害」的惋惜。
陆昀感到好笑,掺着一点无可奈何,懒得辩驳回去,低头挨个抹掉碗碟上的油渍,手指沾满泡沫,洗洁精的香味中和了饭菜的油腻气息。
他是见惯了旁人这种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毕竟都是出于「好意」嘛。依照当今社会眼光审视,陆昀不是个合格的男子汉,一个男生怎么可以整天跟着女生屁股后面,何况还对她唯唯诺诺马首是瞻,那样只会大大损害了阳刚气概。
周遭街坊邻居在揶揄他与顾瑶关系的同时,总免不了在背后说一句这孩子耳根太软,兴许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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