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在县领导班子的“斗私批修”中,为了“放下包袱、继续革命”,主动坦白交代。此案经过审查,无人能够证明。鉴于本人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暂免处罚。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清理出来,经生产建设兵团二十四团政治处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二、老何:五十二岁。捕前任崇安县某农场会计。因过去曾贪污三十几斤粮票,被单位清洗。在这次清理阶级队伍中,再次揪出,继续专政,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三、小姚:二十八岁。捕前系某伐木场职工小学教师。因在婚前曾与十六岁女学生发生奸情,虽事过多年,已得家长谅解,在清理阶级异己时,被其妻子旧事重提,本人承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四、老马:四十三岁。捕前为林业局生产科科长。上班时闲来无事,用旧报纸练习写字,横来竖去,不成规矩。革命群众从他的字纸篓里掏出他写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字样,斜刺里还有“杀,杀,杀”等,因此断定:意图推翻共产党,毁我“长城”。定为现行反革命,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五、我本人,二十八岁。因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好逸恶劳,不注重思想改造,对现实社会不满,恶意攻击以林副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是个严重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虽然我们都被判了有期徒刑若干年,但并没有给我们相关的判决书。
在南平看守所熬过一夜之后,吃了一份早餐(根本没有双份),车子立即上路。到了建阳,将近中午,我们仍被送去看守所。
建阳的看守所和南平有天壤之别,不但环境卫生,管理有序,监房也不同。一进监房,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通铺只有一层,离地面约六十公分,水泥地板,犯人的内务也整理得干净利落。粉墙雪白,通风窗宽大,镶嵌有避蚊纱网,房门紧闭,一只蚊子都别想进来。虽然已是建阳地界,我们仍然被遗弃这里两天两夜。好在建阳看守所待我们一视同仁。
第四天早上,民兵才来接我们。五个人被分成三拨:老张送去省第二监狱;老何和小姚送去崇安黄土农场;马科长和我,送到小湖农场大山坪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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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坪中队建在公路边的山上。这里象一片小高原,露天盖房,无遮无荫,每日的太阳都特别优先光照我们。用高墙围起来的宽大的场院内,离墙三四米盖一排监房,有十几间。每间分上下两层,住一个小组,20多人。监房的另一头,横向建一座房,是犯人的大伙房,凿井汲水,供号内使用。围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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