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了你,不代表你以后要跟着我,做我的附庸。”
新日见她还愿意跟自己讲话,眼里亮晶晶的,跪着往前挪了几步,抱着她的腿,
“姐……姐主人,带……我走……”他像极了要被抛弃的小狗,李朝朝于心不忍。
可还是狠下心,新日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独立思想。
即便她救了他,她就要将新日视为自己的奴隶吗?让他跟着自己东奔西走吗?一切都为她而活吗?
她算什么东西?她能承受的住一条活生生的人压在自己脊梁上的负担吗?
李朝朝带他回去了。
重新在那个院子里住下,她让新日做饭,打扫卫生,挑水砍柴,种菜,浇花,帮邻居修东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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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她教过的,新日也都做得很好。
他干什么事都很认真,做好一件事后,会吐出舌头,眼巴巴地看着她,跟条小狗没什么区别。
夏日,炎热。
她躺在摇椅上,夜色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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