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就是了,叫他们不要担心。然后装模作样拿几件换洗的衣物就出门了。
最近我得出一个结论,有萧稣在的地方,蓝诗祺一定也在。车站里,萧稣把行李搬到车上,蓝诗祺见到我,就跑过来,把我拉到一边。
“韩若,你们能不去吗?要么多带几个人去,很危险的。”蓝诗祺哀求地说。
“心疼萧稣了?这又不是第一次,放心吧!”我耸耸肩——我改变不了萧稣的决定,何况我也想去。
“你一定要看好他,千万别出事!”
“当然,要出事我也没办法。”我无谓地笑笑说,萧稣招手示意车快开了,“我一定会带一个生龙活虎的萧稣回来的,除非我死了。”
萧稣的姑姑的家是在一个很大很大的镇上,国道人镇中间切过。萧稣的姑夫有独特的眼里光,就利用交通便利开了一家货运公司。可是总部没有迁入城市,仍在镇上。
在车厢中晕晕乎乎睡了两个多小时,我被萧稣推醒了,下车就找了一家旅店,把行囊寄存在那儿,萧稣向家里瞒了此行的最主要目的,野外生存的工具自然不能带到他姑姑家,否则萧稣大有可能被软禁,我了可能成为他们眼中这办公桌馊主意的始作俑者而不受欢迎。
萧稣和我计划是明天早晨正式出发,预计用三到四天的时间征服那座耸入云端、海拔近四千的云雾山凌云峰。我们到镇上时,天气极为清朗,艳阳下,连绵起伏的山脉,青黑色山尖几片薄絮般的云渲染着它的气势。我微微有点胆怯,估计下那沿着山势迤逦而上的山路,带出一个又一个馒头状的山峰,也有四五十里路,挺吓人的,四天的时间不知够不够用。还有食物,多一天,负重多一份,饮水倒不愁,高山必有清泉,那可是难得一品的真正的天然净水。
两个人、海拔四千、四天、密林、夜枭。够瞧疯狂够刺激的,征服欲在心底涌动,萧稣兴奋雀跃,恨不能马上就飞到那云际的峰顶上鸟瞰大地,把千里江山无限风光揽入胸怀,在距天国一线的地方高歌一曲。
在旅店里,把物品清查一遍,看有什么遗漏,有了一次野外挑战的经验我们心里很有底,不再像上次那样想痛脑袋也要塞几件理论上很有用的东西进鼓当当的行囊中,结果一点用处也没有,肩膀却被勒出了两条红痕。整理好装备后,我与萧稣拜访他姑姑,他姑姑的家不在镇上繁华的路段,而是安于一隅,临一带小河而建。
独家独院,碧草茵茵,繁花拥簇。一颗古老的细叶桉上小鸟啾啾,比城市的的安宁逸致多了,鸟鸣声都有着十足空灵的野性,不像笼栅中画眉锐意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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